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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持有減徵土增稅 財部放棄覆議
〔記者陳麗珠╱台北報導〕立法院通過對長期持有土地減徵土增稅減免後,財政部非常不以為然,原本有意建請行政院評估依法提出覆議,惟建議循覆議案程序辦理的21個縣市,至今仍未取得足夠的區域立委同意簽署支持,財政部只好放棄,將徵求地方政府意見,建議立委提出的法案,造成地方政府收入減少時,應該同時籌妥替代財源,並與地方政府先行溝通。
財政部表示,立法院在1月21日修正通過土地稅法第33條條文,還增訂殷乃平委員等所提對長期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減徵稅收的臨時修正動議,財政部雖已說明此一減徵法案將導致地方稅收鉅額損失,並強烈表示無相對財源且未經地方政府同意下,不宜採行,立院仍強行表決通過該提案。
為此,財政部隨即徵詢地方政府,說明中央無適當財源可以補助或補貼,遂請各縣市政府自行考量,可否能夠以提高公告土地現值的方式籌措財源,若是窒礙難行,則建請尋求轄區立委支持,表達不同意對長期持有給予減稅的法案,一旦各縣市連署支持的區域立委人數合計超過60%,財政部將建請行政院評估依法提出覆議可行性。
然而,財政部昨日表示,經過彙整各地方政府的回覆意見後,只有連江縣政府表示不影響地方財源,台中市政府表示同意立法院方案,短少金額請中央另行籌措財源彌補地方政府,高雄市及新竹市政府未表意見,其餘21縣市政府均建議循覆議程序辦理。
不過,財政部說,由於建議循覆議案程序辦理的21個縣市,至今並未取得足夠的區域立委同意簽署支持覆議案,因此,將不會建請行政院提出覆議,但會規劃邀集地方政府研議因應方式。
財政部無奈的指出,我國目前主要地方稅仍由中央立法,立法或修法對稅收或執行面所造成的影響,卻必須由地方承受,此種未經與地方政府研商的地方稅修法方式,並不符合地方自治精神,將再徵求地方政府意見,研議如何建立相關機制,也希望立委提出法案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亦應比照行政部門建立與地方政府先行溝通協調的機制,以避免窒礙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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