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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生命案 狼沒來模擬 死者家屬激憤
〔記者梁秀賢、黃美珠╱綜合報導〕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許恭仁昨天下午指揮警方勘查國二女生命案現場,未帶兇嫌劉姓少年到現場演練,引發死者家屬不滿,檢察官離去時,座車還遭家屬追打。許恭仁解釋,在相關證據還算齊備下,考慮本案嫌犯為少年,為了周全犯案少年法律上的權益及其人身安全,他才決定不做現場模擬。
此外,新竹地檢署昨也以「證人」而非「鑑定人」身分,請刑事局鑑識科長程曉桂陪同勘驗現場,協助重建原來的命案現場,並確認警方所採的相關證物,是在案發現場的何處發現與如何採集,以及各證物間的相對位置等關係。不過,程曉桂未到場,而由其他鑑識科同仁到場,未來如有需要,不排除還會再以「證人」身分,而非「鑑定人」身分,通知她出庭做證。
許恭仁昨先至竹北分局瞭解兇嫌劉姓少年的偵訊筆錄,稍後前往命案現場,與竹北分局及刑事警察局鑑識組人員勘查犯案過程與細節。檢方表示,根據目前瞭解與掌握事證,死者與兇嫌並不相識,且沒有證據顯示還有其他人涉案。
由於死者親友群聚現場附近等候兇嫌到場,為維護少年安全,檢警決定不讓他到場,改以警員替代兇嫌在現場展開模擬演練,結果引起屋內部分親屬不滿。
模擬演練告一段落,許恭仁準備搭車離去時,死者的多名家屬隨即追出屋外,向檢方連連大聲說「你沒有女兒嗎?」「你的女兒如果發生事情作何感想?」「兇嫌沒來模擬,怎能對家屬交代清楚?」一名家屬還當面指著許恭仁的臉質問說:「這樣草草了事,能交代嗎?」
在家屬情緒失控下,檢警被迫倒退回到死者住處門前,再從左側繞過騎樓柱子回到座車旁,許恭仁與書記官上車後,因座車被群眾與媒體包圍,車輛也一度無法開動,座車緩緩開動後,情緒激動的家屬還用腳踢、用手拍打檢察官的座車。
死者的家屬激動落淚也相互安慰,有人則大喊「抗議、抗議」;至於兇嫌如果到現場,會不會出手打他,一名家屬回答說「不一定會」,另一名家屬則說「他那麼凌虐死者,至少要好好踩他兩下」。
少年狼欺女 先殺後性侵
〔記者梁秀賢╱竹北報導〕新竹縣新豐鄉國二女生命案兇嫌劉姓少年昨天向檢警供稱,他是從死者住處屋後爬上三樓,死者發現他時曾一度大叫,在發現沒有其他人後,他便用磚塊打破玻璃侵入屋內,並用手摀住少女口鼻,等對方不動時性侵,事後才發現對方已經死亡。
警方表示,劉姓少年警訊時雖然也有用口頭表示悔意,但態度相當冷靜,最激動的時候也僅略微啜泣,檢方複訊後送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警方表示,劉姓少年的住處距離命案現場徒步約僅十分鐘,從其住處至法務部誠正中學也大約只要十分鐘,證明當初檢警清查地緣關係的偵辦方向正確。
劉姓少年向檢警供稱,案發當天上午九時多,他是在被害人住處附近「逛逛」,隨後,偷了附近人家的幾件女性內衣,大約十一時許,才從死者住處屋後潛入三樓,死者發現他時曾一度大叫,他也被嚇得往上跑回三樓。
但是因為沒有其他人出現,他確定死者是單獨在家,於是拿起磚塊敲破房門上方的玻璃,反手扭開門鎖侵入。
劉姓少年供稱,進屋後,他先用手掩住被害人口鼻,等對方不動後才予性侵,完事後他用手拍對方屁股,才發現對方沒有反應,隨後確認對方已無氣息,為了消滅犯罪證據,他用水沖洗對方下體,並動手將屋內亂翻,製造竊盜假象。
警方表示,劉姓少年前晚坦承犯案之後一度略微啜泣,昨天上午、中午均飲食正常,製作筆錄時,態度合作也相當冷靜,但是對於劉姓少年口頭上的悔意,警方則持保留的態度,並且認為「寧可密切觀察、不可盡信」。
劉嫌在校常拿獎學金
〔記者梁秀賢╱新豐報導〕新竹縣新豐鄉的法務部矯正學校「誠正中學」指出,國二女生命案兇嫌劉姓少年在校表現不錯,原本可以提早離校,但支援系統不足,校方直到去年四月才讓他離校。而迄昨天為止,警方仍無法與其父親取得聯繫,在警方與矯正學校的眼中,劉姓少年是一名不折不扣「被父母放棄的孩子」。
校方瞭解,劉姓少年因母親是未婚生子,出生後不曾見過她,父親在他五歲時才出面領養他,照顧他生活的祖母只能勉強維持生計,從小他只能撿別人的二手玩具,想要什麼東西都要靠自己「想辦法」。
劉姓少年十三歲因行竊被送至新豐鄉的誠正中學,表現不錯,領取獎助學金超過五次之多,原可以在九十二年離校,不過校方認為劉姓少年的支援系統不足,直到九十三年四月才讓他離校。
劉姓少年後來以屏東某國中畢業學歷,考上新竹縣一所私立高職。
劉姓少年在寒假開始前的一篇週記中,寫出自己的心情,他以流利措詞及豐富想像力,描寫自己的心情:「藍色的天空、白色的雲兒、炎熱的太陽,小鳥在唱歌!勞累的人們,總是喜歡在大樹下休息,因為它有著堅強的雙臂,讓人很容易與它親近!鳥兒也喜歡在它的周圍嬉戲飛翔,讓所有的生物都感覺不到它難以相處的地方」。「它的所有種種,只能形容一點,其餘的難以形容,簡單的來說:絕不難相處!我的個性本身就很好啦!只要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就好了!」導師則眉批鼓勵他:「可以多跟老師聊聊,否則老師就無法了解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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