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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酒測 一天取締778件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為遏止各公司行號尾牙期間增加酒駕肇事事件,警政署前天動員全國警察機關同步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當天共取締酒駕七百七十八件,與去年取締平均數六百廿二件比較,增加百分之廿五,顯見民眾酒駕行為愈趨嚴重。
警政署表示,這次全國酒駕執法工作,攔檢三萬零八百八十八件,實施酒測三千九百七十七件,取締酒後駕車七百七十八件,勸導酒後勿開車一萬三千四百九十五件。
因違反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規定,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有兩百七十六件,拒接受酒精濃度檢測三件,移置保管汽車四百四十九輛、機車四百四十四輛;酒駕肇事有八件,受傷七人、無人死亡。
目前酒測值有兩種單位,一種是用每一公升血液內的酒精濃度為測值,另一種是用呼氣的酒精濃度為測值;兩者數值比是一比五,亦即血液酒精濃度數值若是零點一,就等於呼氣濃度的零點五。
每公升血液中酒精濃度在零點零三以下屬「清醒」;零點零三到零點零五多數駕駛人對速度及距離的判斷力差;零點零五到零點零八間為「興奮、反應遲鈍」;零點零八到零一五間為「錯亂」,判斷力嚴重受到影響;超過零點一五即呈現「麻痺」;超過零點五者大多陷入「昏睡」,已無法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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