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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人球風暴特別報導》

腦死 不致影響原懲處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邱姓女童判定腦死,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是否加重懲處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神經外科總醫師林致男及主治醫師劉奇樺。衛生局相關人員指出,女童的主治醫師曾表示,她的傷勢於受傷當時即已決定,因此,加重懲處的可能性不高,比較可能的懲處是停業。

衛生局十八日發出召開醫懲會的公文,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黃天昭指出,待醫懲會收到公文後,將先由兩位委員預審市府的調查筆錄,同時並將資料送交台北市醫師公會及神經外科學會,聽取專家學者的看法,最後才召開醫懲會。

而北市醫師公會也針對此案做出懲處建議,林致男應停業六個月,劉奇樺則應停業三個月,醫師公會秘書長鄧昭芳表示,這項建議案會再送至醫懲會,做出最後結果。

醫護管理處副處長藍章杰指出,按照表定時程,醫懲會最近一次開會日期應在二月底或三月初,不過,衛生局已建議醫懲會可提前開會。

至於是否會因邱姓女童腦死而加重懲處,衛生局表示,這必須視女童的死是否因劉、林兩人直接造成,不過,根據女童主治醫師的說法,她的傷勢在受傷當時即已決定,因此,加重懲處的可能性不高。

醫懲會由十三位委員組成,醫界、法界、學界代表各占三分之一,目前由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擔任主任委員,衛生局並非委員代表,依規定衛生局不能發言也不能參與表決,僅負責提供資料、承辦會議。

而林致男及劉奇樺接到醫懲會通知後,必須在廿日內提出答辯,或於指定日期到會陳述,若沒有在時間內答辯或到會陳述,醫懲會可逕行決議。

懲處結果出爐後,若兩人對結果不滿,可於接到決議書起廿日內,向衛生署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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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1月2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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