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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場變賭場 民代四小時輸百萬
〔記者謝武雄╱桃縣報導〕桃園縣某基層代表會,近來賭風甚熾,不僅民代們以議事殿堂為賭場,賭注金額甚大,輸贏以萬為單位計算,有人在短短四個小時輸給另一民代上百萬元,至今賭債未解決。
各地基層民意機構成為民代們聚集的賭場,這已不是新聞了,但大家偶爾打打麻將,玩玩小牌消磨時間,輸贏總也不大,好玩而已,也都司空見慣,警方更是睜眼不管,也不敢管。
不過,在桃園縣的這個代表會則由小漸大,玩牌玩得變質了,從一開始消遣玩玩,到真的賭、且越賭越大;固定的「賭腳」除了民代外,接著開始拉里長及地方人士入場參與。
這些人嫌打麻將太慢了,開始正式玩起推筒子,可是推筒子輸贏甚大,三、四個小時下來,運氣不好的人動輒輸上四、五十萬元,在這裡可是稀鬆平常的事情。因此,這位民代輸了上百萬元的事件,就是在這兒發生的。
據目睹這場賭局的人士描述,這位民代帶著四十多萬元現金,推筒子後全部輸光光,這位民代輸紅了眼,連褲子都要輸光了還不停手,竟要求用記帳的方式繼續賭,想要贏回來,但才一局就押個二、三十萬元大賭注,結果不到十分鐘時間,又輸光光了,總計達一百多萬元,在場的代表立刻勸阻這位民代不要再賭了,這位民代才突然回神似的停手。
這是發生在月初的事,輸錢的民代債務尚未清償,但贏錢的民代則透過管道放話,希望在過年前能收回賭金。
兩位民代的賭博糾紛,已傳到代表會主席的耳中,他下令在代表會內不能賭博,指令一時有效,大家將輸贏界定在每天十萬元以內,不過時日一久,就當成耳邊風,且將推筒子換成撲克牌的十三支,輸贏仍然很大,一把通贏賭注仍然有六萬元。
法界人士則表示,賭博罪構成要件包含抽頭或在公共場所,如果是在代表會會議室就是公共場所,反之在代表的研究室則屬私人場所,但是輸贏的金額這麼大,已經不是娛樂消遣可以解釋,也破壞民眾對民意機構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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