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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人球風暴特別報導》
醫師懲戒 審議慢得離譜
〔記者林相美、鍾麗華╱台北報導〕受虐邱姓女童成醫療人球案,醫師懲戒委員會將接手調查,劉奇樺及林致男兩醫師的執照應不至於被吊銷,但有可能被處分停業。不過,SARS期間北市也有醫師被送醫懲會,迄今快兩年處分還未能定案,引起外界質疑「醫醫相護」,消基會也批評:「這至少是行政怠惰。」
議處仁愛兩醫 最快下週開會
醫懲會採中央、地方兩級制。台北市政府一週來調查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總醫師林致男的行政責任,最後決定對兩人均處以大過。隨著行政調查告一段落,台北市醫懲會的調查也將展開,但最快也要等到下週才召開委員會。
北市醫懲會由十三位委員組成,醫界、法界、學界代表各占三分之一,目前由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擔任主任委員,衛生局並非委員代表,依規定衛生局不能發言也不能參與表決,僅負責提供資料、承辦會議。
依照規定,醫懲會可以對議處的醫師處以警告、停業、廢止執業執照,甚至廢止醫師證書。
至於SARS風暴中,前台北市立和平醫院院長吳康文因隱匿疫情,於九十二年五月被市醫懲戒會廢止醫師執照,不過,他向衛生署醫師懲戒委員會提請覆審,尚未定案,因此仍具醫師身分,目前於北市醫忠孝院區擔任顧問醫師,沒有開設門診,但兼任台北市醫師公會財務委員會召集委員。
當年包括吳康文、未在期限內返院報到的和平醫院消化外科醫師周經凱、隔離期間擅自看診的和平醫院耳鼻喉科合約醫師李易倉等人,經市醫懲會決議,廢止吳康文的醫師證書,和平醫院感染科主任林榮第處以停業六個月處分,同時必須接受醫學中心教育訓練,周經凱停業三個月,李易倉則不予懲戒。
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表示,由於相關案件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因此署醫師懲戒委員會為了等司法判決結果,至今沒有審查,一審判決有結果的話,該署會召開委員會,覆審該案件。
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司法歸司法,行政歸行政,行政處分有其獨立性,不應過於依賴司法的調查結果,否則等到判決定讞恐怕三、五年,「該還給人家清白,就應該早一點還清白」,不要一直懸在那裡,把相關的責任釐清才對。
李鳳翱說,衛生署以等待司法判決的理由太過牽強,SARS懲戒案已拖了一年多,根本是行政怠惰。
抗煞不力 和平兩醫師被訴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SARS流行期間,和平醫院及仁濟醫院均傳出隱匿疫情案,致多名醫護及病人死亡,當時的仁濟醫院院長廖正雄及內科主任林俊彥已於去年九月間被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分別判刑三年及兩年六個月;當時的和平醫院院長吳康文、感染科主任林榮第等兩人因屬公職,均被檢方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嫌起訴,並各求刑八年,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仁濟醫院部分,判決書指出,九十二年四月廿日起仁濟醫院吳姓放射師及黃姓病患等十人,陸續出現發燒等疑似感染SARS症狀,廖正雄卻向醫院同仁表示,這僅是流行性感冒,盼勿訛傳,以免影響醫院信譽,故未採取防疫措施,但卻造成疫情擴大。
經檢察官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廖正雄、林俊彥兩人隱匿疫情,造成院內醫護人員及病患共十人染煞,其中三人死亡,已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去年九月間判兩人有罪,本案已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
和平醫院部分,台北地檢署認定,和平醫院爆發院內感染前,當時的院長吳康文及感染科主任林榮第,雖接獲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及台北市衛生局通知,卻未對SARS疫情採取必要防護措施。檢方認定,吳康文、林榮第兩人未遵照上級指示,制訂具體可行的防疫計畫,且林榮第發現劉姓洗衣工疑似感染SARS後,卻未隔離追蹤,致防疫漏洞百出,一發不可收拾,檢方遂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嫌將兩人起訴,並向法院求處八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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