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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幕後╱殷琪拋風向球 一石數鳥
記者李文儀╱特稿
雖然台灣高鐵公司董事長殷琪不願正面宣布準備延後通車的決定,不過她首次對外拋出的「條件說」,卻提供很多耐人尋味的訊息,代表台灣高鐵已及早因應延後通車的準備,不僅先將責任歸屬釐清,將延遲責任分散在政府及日方承包商身上,同時也對意見一直很多的日方造成壓力。
根據殷琪的說法,高鐵如期通車必須達成三條件,首先是目前進度落後最嚴重的機電系統,承包商台灣新幹線株式會社TSC必須要如期完工,即TSC必須依合約規定的里程碑,在八月底前完成所有試車作業,才能讓高鐵在九、十月進入試運轉階段,十月底才能正式通車。
不過原定最晚在去年九月就要上線試車的TSC,延至本月才開始動態試車,接下來要在短短七個月內完成試車線及三十組列車的測試,實在是相當大的挑戰。
況且TSC還得通過台灣高鐵通車的第二項條件,也就是系統安全可靠的獨立認證,以先前認證過程的冗長及繁複來看,倘若試車過程發現任何需要修正的地方,試車肯定就無法如期完成,高鐵十月底通車也就成為不可能的任務了。
台灣高鐵把「醜話」說在前頭,擺明是日方承包商工程進度落後,造成無法如期通車,以對日方施壓外,也提出如期通車的第三項條件 - 交通部履勘通過。根據高鐵局的要求,台灣高鐵必須在通車前六個月,即五月前申請履勘,也就是履勘約需六個月的時間。
不過台灣高鐵公司非常明白自身的爭議性,也確信在交通部履勘的過程中,政治勢力可能會介入干擾,在立委或輿論批評、試車還在進行等狀況下,履勘作業將比一般的嚴格標準還要複雜,即使交通部能如期開始履勘,所耗費的時間也可能延長,成為通車時程的另一項變數。
台灣高鐵最早預定九十二年六月完工通車,但在高鐵公司「據理力爭」、以政府應辦事項延遲為由,順利將通車期程延後至九十四年十月底,如今目標期程逼近,看來台灣高鐵也已做好再度延後通車的「萬全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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