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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人球風暴特別報導》

重懲 2醫師改記大過

〔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受虐邱小妹妹成醫療人球,台北市政府昨天公布第三波懲處案,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神經外科總醫師林致男及主治醫師劉奇樺都從重處分、改記大過一次,督導仁愛院區的市醫副院長吳振龍也加重處分、改記小過一次,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維持申誡兩次,新增處分急診室主任李彬州申誡一次。

至於衛生局長張珩,市府發言人游梓翔表示,張珩將卸下局長的政務官職務,負起政治責任,雖然案發當時兼代聯合醫院總院長,但應以本職為處分,所以不再就總院長一職作處分。

副市長葉金川表示,林致男不但未即時前往急診室會診,且謊稱在三樓加護病房調閱邱童頭部電腦斷層掃描X光片,事發後第二天還補登錄病歷作不實記載,因此從一小過改記大過一次。而劉奇樺接到林致男電話報告邱姓女童需轉診至台北市以外醫院時,未立即前往會診作積極處理,並於知悉林致男作不實陳述時,仍予以包庇,從兩小過改記一大過處分。

當時值班的急診室主任李彬州,對邱姓女童的診治雖已盡心盡力,並四度與林致男電話連繫,卻未積極要求林致男前往會診,且在邱姓女童要遠送台中縣梧棲童綜合醫院時,未再告知林致男重作考量,也有疏失,因此予以申誡一次處分。

吳振龍肩負仁愛院區監督之責,對所屬執勤工作監督不周,導致所屬未能善盡責任妥善執行醫療工作,使得邱姓女童未能即時於該院進行手術醫療,嚴重影響北市府聲譽,從申誡兩次加重處分為記小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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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1月1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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