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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人球風暴特別報導》
專家這麼說╱婚前奪命連環Call 婚後常是施暴者
記者鄭學庸╱專題報導
台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接案經驗發現,之所以有家暴案件,往往不是因為「施暴者不愛受暴者」,而是無法克制自己,不斷以「控制」的方式愛對方、「愛錯了方式」。
邱小妹妹從目睹母親受暴,到成為直接受暴的家暴兒童,從邱母當初執意嫁給邱父、不被家人諒解,婚後遭受家暴到隨之而來的兒童受暴問題(數個國外研究資料顯示七十%的婚暴案件會發展成兒童受暴事件),似乎已經成為典型家暴發展模式。
「愛錯了方式,才是家暴的問題所在!」長期從事家暴防治的北市南港婦女服務中心社工員督導廖芳瑩指出,所謂暴力其實就是一種以肢體、行為或語言等方式,「控制」對方意志與行為的狀態。
因此如果婚前親密愛人就常以「奪命連環call」控制行動、強迫對方穿上自己指定的衣服,甚至是在違背對方性自主意願的狀態下「求愛」,這就顯露了不尋常的控制慾望,而且有可能在婚後成為婚姻暴力的施暴者。
廖芳瑩指出,幾乎所有的婚姻暴力受暴者都會被另一半刻意孤立人際關係與求助網絡,以便遂行各種暴力控制手段;婚姻暴力家庭中,有很多的受暴婦女當初在和另一半結婚時,因為家人並不欣賞對方、得不到家人的祝福,以致婚後受暴也不願主動向娘家求助。
在類似這樣的婚姻關係中,先生也常避免和娘家互動,甚至會刻意說娘家家人和配偶朋友的壞話;更多的例子是,很多婦女根本就是在約會強暴中受孕、奉子成婚,最後成為受暴婦女,也就是說,「約會強暴」、「未婚生子」和「婚姻暴力」,通常就是不幸婚暴家庭三部曲,而邱小妹妹父母從結識到離異的過程,似乎也印證了這個模式的真實性。
廖芳瑩指出,暴力不僅限於肢體暴力,也包括精神虐待;她接洽過的一個案件中,施暴的先生社經地位相當高、在外頭也是有頭有臉的人,時常刻意表現出體貼太太、關心娘家的動作,還會在網路上公布夫妻兩人「甜蜜恩愛」的心情日記,以致周遭的同事、朋友都相信他是「新好男人」。
她說,在夫妻人際網絡高度重疊的狀況下,一旦太太受暴,很容易因為不被周遭朋友信任而求助無門,甚至會將枕邊人的暴力行為合理化並轉而責怪自己、產生暴力循環。
許多家庭暴力都離不開「酒」,儘管邱童的父親聲稱是酒醉才失手傷害稚女,但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表示,國外家暴研究資料顯示,酒精或藥物使用雖然與家暴高度相關,但施暴者常以酒精或藥物作為施暴藉口,停止使用酒精或藥物並不會停止暴力,因此酒精、藥物和暴力彼此應該被分開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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