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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人球風暴特別報導》
醫師涉改病歷 檢方究責
〔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醫師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案,檢察官昨天獲知,相關被告疑再涉及偽填病歷行為,立即將偽造文書罪責,列為全案另一偵查重點,且為保全證據,檢方將儘速派員前往仁愛院區調閱、查扣相關病歷資料,本週並將傳訊林致男、劉奇樺等關鍵醫師出面說明。
檢方原訂的偵查方向,初步鎖定仁愛院區有無藉故拒收重症病患?邱姓女童到院時,院方有無採取適當的急救措施?聯繫、通報程序是否依規定進行?為釐清相關疑點,專案檢察官陳佳秀上週五帶同書記官,前往仁愛院區召開臨時偵查庭,偵訊對象包括急診室主任李彬州及五名當天值班的護理人員,先調查事件經過。
辦案人員追查,案發當天,仁愛院區神經外科醫師林致男,並未親自前往急診室會診,已違反急診標準作業程序,而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也未善盡督導之責;台北市政府上週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兩人均有疏失,且未盡力挪出病床,才導致邱姓女童轉診台中縣梧棲童綜合醫院。
檢方原本即預計本週持續傳訊林致男、劉奇樺等重要對象,釐清有無醫師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等罪責,昨天傳出病歷疑遭偽填的「新案情」後,檢察官擔心可疑犯罪事證的保全問題,故計畫最遲今、明兩日就會採取緊急偵查作為,以確保證據完整。
台北地檢署代理檢察長林邦樑表示,邱姓女童若因醫院拒收而延誤就醫,或因未即時提供必要急救援助,導致傷勢惡化加重,相關醫護人員即可能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嫌。
林邦樑強調,此項犯罪雖屬告訴乃論,但檢方依法仍有發動偵查的主動追訴權;況且,只要有權人提出告訴,或萬一被害人發生不幸,相關人員便可能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檢方均需依法受理或主動介入偵辦,為爭取時效,檢察官有必要提前展開相關偵辦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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