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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兩 性
〈性.愛強力搜尋站〉文/江映瑤
舊情人分了手 卻不放手!

 甫獲金馬獎影帝,喜氣仍在眉梢的劉德華,被舊情人出書爆料許多二十年前的往事,再度引起影迷的熱烈討論。姑且不論他的舊情人動機為何?會造成舊情人不甘心放手的原因,通常多屬以下三種:

報復

  在分手時,如果還有未了的恩怨,或是金錢上的糾紛,抑或只是方式傷人,都有可能埋下難解的憤恨。沒有人樂於面對自己的挫敗,因此在情感路上不順遂,通常都會責怪對方,將兩人相處的過程量化,以自己的角度衡量得失,最終以傷心的程度來定論為對方的負欠。多年之後,如果狹路相逢,自己仍未能釋懷,而對方卻似乎安然如意,一種「揭發他醜惡面目、讓他和我一樣不好過」的報復心態,就可能油然而生。

後悔

 當你過得比舊情人好,甚至成為受歡迎的名人,曾經離你而去的那位就會酸溜溜,甚至十分後悔,恨不能重回抉擇的時刻,再做出更有眼光的判斷。即使當初令你們分手的原因並未消失,他也明知事過境遷,但由於他自己的人生乏善可陳,就不斷緬懷他和當今「名人」的關係,希望世人都知道這位「名人」曾經馴服在他腳邊,並以此做為某種風光成就,藉此自抬身價,以為如此就能高人一等,甚至利用「名人」沽名釣利。

任性

 有些人就是不肯相信世上也有他辦不到的事情,以為只要執意而行,最後一定可以如願以償。許多所謂癡心漢多情女,不顧必須傷害多少人,甚至不惜玉石俱焚,也一定要任性而為,絕不肯承認自己在戀情中已然出局,其實說穿了只是承受挫折的能力太低,卻總是以愛為名。

 這種不肯放手、苦苦糾纏的舊情人,心中在乎的已不是對方或愛情,而是不喜歡那份「輸的感覺」。為了自己的任性,不死心地緊緊抓住對方,自欺欺人堅信必能復合,或者假裝兩人仍未分手,這樣的行為無異於擁屍而眠。

〈分手教戰守則1〉

原則說拜拜 杜絕貪嗔癡

 該如何才能破解這些伴隨貪(後悔)、嗔(報復)、癡(任性)而來的糾葛呢?最好在分手時遵守以下三點:

 一、該處理清楚的錢財就別小氣,有誤會要解釋清楚,盡量厚道些,別留下不可磨滅的傷痕,或逞一時之氣要對方難看。要知道現在的世界已進入地球村狀態,尤其網路通行之後,資訊的連線快到不可想像,除非打算從此遁隱深山不與人交往,否則對別人積點德,就等於給自己留點後路,實屬必要。

 二、在交往期間,別留下可能令自己難堪的「愛的軌跡」,例如親密的錄影帶、照片等,所有隱私最好關起門來你知、我知就好;決定分手時,也記得小心「湮滅」證據,別落人把柄。當然兩人間的照片、情書較難避免,而且曾經愛過又何須否認?但若信件或照片內容涉及他人秘密,或是你不想讓其他人知道的事情,一定得設法取回,否則翻臉後牽扯出「犯罪證據」,就太得不償失。

 三、分手時最好別為了緩衝情緒或猶豫不決,而做出諸如「彼此等對方10年」之類的承諾,因為世事難料,尤其情事變數太大,即使一紙法律合約也保不住情感的質變,更何況口頭誓約?既然兩人都已走到分手的境地,一定有什麼不可解的難題,若想再續前緣,不如就分手歸分手,復合歸復合,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只圖將來可能的「方便」,因為這樣的羅生門糾葛最難解。

 儘管該小心的都注意到了,也並不保證絕不出事,因為人心難測,尤其當翻臉的人是你曾經如此在乎的人,那種在傷口上撒鹽的再度傷痛,實在令人難以面對。但是又能怎麼辦呢?最糟糕的狀況就是按捺不住,出面回擊,這樣就等於拉抬了對方的聲勢,隨之起舞,變成一樁狗咬狗滿嘴毛,模糊是非焦點的私人恩怨。

分手教戰守則2〉
招式 杜絕糾纏再糾纏

 若不想和對方一般見識,但又受不了這種糾纏,可以考慮以下處理方式:

 一、先找兩人的共同朋友前往了解,以朋友之姿一邊勸告對方,一邊探知對方即將如何出招?最好別讓對方認為這位朋友是談判代表,否則又會欲蓋彌彰,說你是心虛才想私下和解遮醜。

 這位朋友也許是德高望重的長輩,足以令對方不敢造次;或者是熟知你們兩人恩怨的人士,雖然站在保護你的立場,卻也可以心平氣和傾聽對方的抱怨。

 二、如果你正處於事業起步的關鍵,很擔心一切努力就此被摧毀,也可以主動出面告白,來個先聲奪人,讓對方的技倆失靈。

 告白的內容一定要經過事先的準備,在可控制的情緒之下進行;而你的態度必須誠懇,不論你決定讓別人對你們的隱私了解多少,都要以「厚道」為原則,因為一個出口傷人的人,傷的不只是對方,更使自己成為自己也不喜歡的那種人,同時也有損形象。

 三、最後一種方法最簡單,但也最難,因為需要足夠的修養去忍受輿論的批評,以及眼睜睜看著對方利用自己來謀利。

這種方法就是——根本不回應!

 愛怎麼說就由人說去,等對方發洩完了,想要的目的也達到了,這幕「獨角戲」自然會落幕。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很吃虧,但至少你並未浪費時間去對付他,也未和他一般見識,終歸還是占優勢。唯一缺點就是會被認為是默認對方所言,如果只是「曾經分手」這種小事,並無關名譽,倒也就無所謂。

中華民國94年1月1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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