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寰宇探索
台灣蒐奇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影視綜合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3C生活館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Pasta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首頁 社會新聞

弱智女戀愛 父控郎性侵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二十六歲湯姓男子,四年前開車撞傷一名弱智女子,因在她住院期間細心照顧,彼此日久生情,成為戀人並發生多次性關係,遭女父提出性侵害告訴,案經苗栗地檢署偵結起訴,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卻判決無罪。

法官認為刑法上雖有處罰性侵害身心障礙者的乘機性交罪,但兩人兩情相悅,不能因此率爾剝奪弱智者正常交往或自主戀愛的權利,這不僅是憲法保障的個人基本權利,也是基於對人性尊嚴的尊重,濫用此一法條,將使人動輒得咎,不敢與弱智者交往。

她住院 他夜夜守護

法官調查,該名女子是在九十年一月六日上午騎機車上班途中,被湯某開車撞傷左腳踝,經湯某送醫診療,當天即出院,未料三天後傷勢惡化,紅腫疼痛,住院治療七天,白天由母親看護,晚間則換由湯某照顧,兩人因而陷入熱戀。出院當晚,兩人發生第一次性關係,之後又發生多次性關係。

兩人交往約四個月後,該名女子在與家人掃墓時,被堂姊發現頸部有吻痕,經過追問之下,親密情事曝光,其父獲知後報警,並且對湯某提出告訴。

湯某在庭訊時辯稱,他們因車禍結緣,在該名女子住院期間,因為照顧其生活起居而彼此產生情愫,兩人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他把該名女子視為女友,並覺得她只是反應較慢,沉默寡言,並非智障,希望兩人結婚,但她的家人不同意,並要求車禍賠償金三十萬元,他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才會挨告。

小兩口 用餐甜蜜蜜

法官為查證湯某說詞,特別傳喚兩人常去的路邊攤老闆,證實兩人狀極親密,與情侶無異,湯某的胞兄也作證,指湯某曾帶她回家與家人聚餐並合照,女子父親也坦言知悉兩人交往,經醫院鑑定,該名女子亦未出現「被害人創傷症候群」,且係國中畢業,擁有駕照,能正常上班,並非智能低落到無從抗拒,因此認定湯某未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判決無罪。

法官認為,一般人因未能自制,在婚前發生性關係,都還有可能得到家長許可而終成眷屬,對於弱智者也應給予相同祝福,否則動輒以乘機性交罪論處,將使一般人惟恐觸法不敢與弱智者交往,反而壓縮他們的交友空間,有違當初保護弱勢者的立法本意。

▲TOP 
中華民國94年1月16日星期日

新聞檢索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製假菸集團 偷長壽菸盒
醉警賴不了 承認撞死人
一窩毒犯入籠 主嫌欲劫囚
大內高手 糊塗救星 鎖向披靡
弱智女戀愛 父控郎性侵
東港油蟲挾持取締人員
驚濤駭浪中 搶救海難船
塗銷日治抵押權 牽連4代人
赴大馬經商 遭拘禁凌虐
躲前夫 私生子15年沒身分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3C生活館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