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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前夫 私生子15年沒身分
〔記者洪定宏╱高縣報導〕陳姓婦人十多年前離家後與林姓男子同居,於七十九年生下一子,近十五年來陳婦遲未為兒子報戶口,如今兒子已是國中二年級學生,校方發現他無身分證,通報鳳山市第二戶政所調查,赫然發現林生仍使用陳婦前夫的身分證字號。
戶政所主任洪正六認為案情不單純且攸關學生權益,親自調查原委,費時三個月、前後十一次拜訪學校、學生家長及婦產科診所,取得出生證明等資料,日前終於辦妥身分證。但因陳婦與黃姓前夫在九十二年才辦理離婚,故學生身分暫時登記姓黃,等黃姓前夫向法院提出否認之訴,再予以變更。
洪正六表示,去年十月十八日接獲縣府通報,隨即與承辦員陳俊宏到學校查訪,卻因通報姓名與學校登錄的不同,在校方協助下,第四次才找到學生,原本學生很排斥,且不願談家裡的事,經耐心開導,分析必須有身分證才能報考高中、考駕照,學生才同意他到家探訪母親。
四十六歲的陳婦坦承,年輕時與前夫不合離家出走,認識目前的林姓同居人後,七十九年生下這個孩子,但她擔心前夫報復而不敢申報戶口,在國中小學入學時雖曾被質疑過,但因屬義務教育,校方不得拒絕,讓她得過且過,導致孩子國二了,仍無身分證。
洪正六強調,由於沒有學生出生證明,陳婦也忘記當初接生診所,為順利完成任務,只好開車載陳婦拜訪鳳山市每家婦產科,直到經武路的安心婦產科,陳婦記得為她接生的院長模樣,全案因而柳暗花明。
但奇怪的是,在診所連查兩次,就是沒有林姓學生的出生證明,洪正六不死心,第三次再去,翻半天還是沒有,就在院方準備收拾資料之際,洪正六不由自主地說「再查一次看看好了」,隨手翻到第二頁,陳婦的姓名立即映入眼簾,讓洪正六差點掉下淚來。
洪正六指出,陳婦與林某仍未結婚,家境不寬裕,黃姓前夫不追究恩怨,答應提否認之訴,讓孩子「正名」,為減輕訴訟負擔,洪正六承諾義務代寫狀紙,讓事件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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