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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隆志︰總統制 最適合台灣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紐約十四日報導〕總統府顧問陳隆志十四日在研討會中指出,台灣需要一部可以反映台灣主權、有效統治領土及國家認同的新憲法,而不是透過政治妥協修憲。他還說,這部憲法應採總統制,包括人民的創制、複決權。
陳隆志認為,新憲法要以台灣為中心,總統制的新憲法最適合台灣,尤其是九六年台灣舉行首次總統直選後,台灣人民要求且期待總統成為國家真正的領導人及負責人,但是在制憲前,台灣至少需要一年對人民進行憲政教育。他主張,透過公民投票制定的新憲法能避免政黨之間的利益交換及妥協,這才有可能創造出一部長久適用於台灣的憲法。
伊利諾大學法學院研究亞洲法律的金斯柏格(Tom Ginsburg)也表示,台灣現有的混合制憲法需要檢討,他看不出台灣有不適用總統制的理由。
他說,二次大戰後內閣制一度是主流,在西歐國家實施得也很成功。但自七○年以後的第三波民主,講究的是分權與制衡,如果採用內閣制,他認為李登輝前總統當年一定受制於黨內的反民主勢力,不可能出現台灣今天的民主憲政基礎。
金斯柏格指出,總統制允許人民在一個政治多元化的社會選出不同政黨領導總統府及國會,對台灣未必是壞事,但是台灣現有的混合制憲法造成總統、閣揆及國會的僵局,而且常常依賴大法官釋憲解決憲政僵局,給予法院太大的權力,有很大的風險,也不符合憲政的精神。
耶魯大學法學院主攻國際法的雷斯蒙(W. Michael Reisman)表示,台灣的憲政變化不能不考慮外在環境,尤其是現代國家的憲政主義高度國際化,少數強權的介入及支持常成為關鍵因素。中國反對台灣的新憲法,歐美也關切台灣的現狀是否會改變。台灣在過去一段時間的憲改幾乎沒有國際勢力介入,是非常少見的,但目前北京威脅用武,歐美態度又保留時,台灣在推動憲政改革時要格外務實,謹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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