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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集中管理 政院給好處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游錫堃昨日主持財經會報時,針對財政部所提「公股管理之運作及檢討」,指示對已民營化之企業,公股管理應避免過度干預其經營,以提升競爭力;另有關員工待遇、獎金及福利事項則應完全授權公股事業機構自行決定。
財政部也決定提高未來所轄企業重大投資的授權額度,由現行有關投資金額占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20或5千萬元以上者應陳報之規定,統一改為投資金額達1億元者始須陳報,事業機構如交通銀行等如因經營業務有投資項目者,也不受限制。
游揆說,公股股權有效之管理,對健全企業體質、提升經營績效、增加競爭力及保障公股權益有很大助益,財政部在公股管理之努力及成效應予以肯定,將來公股由財政部統一管理後,應該在現有之基礎上予以提升,以發揮管理綜效。
鑑於3月起公股股權即將分階段由財政部統一進行管理,游院長說,這是我國制度上的一大興革,為強化國家資產管理,發揮整體管理綜效,財政部對於新制度之實施應妥適予以規劃,經濟部、交通部及人事行政局等相關部會也要全力配合協助。
對已民營化之企業,游揆裁示公股管理應避免過度干預其經營,以提升競爭力;他並同意財政部所提員工待遇、獎金及福利事項,完全授權公股事業機構自行決定,並調整公股董監事酬勞、強化獨立董監事推動公司治理、提高重大投資案授權額度及成立跨部會審查機制等改進方向,這些均有助於治理績效之提升及經營合理化。
游揆還說,公股代表之相關規範各部會應力求一致,以落實管理一元化之精神,並注意有效揭露各該事業之經營及財務資料,以促進資訊透明化;針對特殊情形,如董事長兼執行長(CEO)是否參與分紅等,責由財政部協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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