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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美強盜案╱贓款去向謎 收押曹勝山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檢警偵辦尖美集團強盜案,檢察官羅水郎昨天認為主嫌曹勝山有逃亡串證之虞、且對於贓款一百多萬交代不清,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
經過初訊,曹嫌承認獨自、預謀犯案,因有侵入民宅、傷害等情事,將朝加重強盜罪方向求刑起訴。
另警方專案小組昨以證人身分,傳訊當時被挾持凌虐的尖美建設副總經理李素米,重建案發現場,事隔半月,李女傷勢未癒,憶及曹嫌的兇狠仍心有餘悸,一度顫抖說不出話。
檢警認為,曹嫌(四十二歲,恐嚇取財、強盜、懲治盜匪等前科)自案發當天起即關機,切斷與外界聯繫,在警方公布監視錄影帶後,也不主動到案說明,有逃亡之虞,另初訊中供稱將贓款中的一百萬元「點火燒掉」,令人懷疑說詞真實性,曹嫌昨自白承認獨自犯案,動機是為償還黃姓友人一筆五十萬借款,並未有共犯,且是預謀犯案,由於犯案過程中,曹嫌曾經毆打被害人尖美建設女副總李素米、經理蘇瑞昌等人,導致兩人傷重住院,檢方將朝加重竊盜罪嫌偵辦。
除贓款交代不清外,檢警一度也懷疑是否有「內神通外鬼」,檢警懷疑林姓女會計是否透露訊息給嫌犯,方便嫌犯進入尖美建設辦公室,但林女極力否認與嫌犯關係。
檢警也承認此案破案的關鍵,在於曹嫌曾與林女交往,案發後,林女看監視錄影帶畫面中的男子即為曹嫌,主動打電話給曹,電話中曹嫌提及你有「明哥」關心就好了,嚇得林女傻眼,因為案發當時曾收到「明哥」一通簡訊,知道這通簡訊內容的只有她及跟在旁監控的蒙面歹徒,因此她懷疑曹嫌就是蒙面歹徒。
搶錢為還債 江湖個性誤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尖美強盜案主嫌曹勝山向警方供稱,他是為了「還恩報仇」才犯下此案。
據指出,民國八十年間,曹勝山曾經在中北部經營直銷生意,最顛峰的時候,每月營業額高達台幣一億多元,對於人際網路營利有獨到眼光。
一年多前南下,他與莊傑(人稱莊董)合夥開設拉夫賽克公司,掛名執行副董事長,實際操盤經營,每月光賣美妝用品就有數百萬元進帳,因不滿意莊傑等股東稍微「小賺」就出入酒家揮霍,憤而離去。
曹嫌退股之後,流落至花東地區,自認懷才不遇,在最潦倒之際,經過同學的介紹,獲花蓮一名黃姓友人借款五十萬元的贊助,曹嫌認他是救命恩人,拚死也要還錢。
這樣的江湖個性,也反應在尖美副總李素米的遭遇上,曹嫌曾經回到高雄懇求李借款,不但遭拒,還被侮辱,曹嫌稱看不慣李的「有錢人臉色」。
檢警調查,當初曹同意尖美建設將保險箱放置在拉夫賽克公司內,每月中旬固定有五十餘萬元的資金進出,躲避債主或是查帳之用,這筆錢剛好夠還黃姓友人的債務,成為強盜目標。
曹嫌自認有恩於李素米,卻遭李冷眼相向,決心逼李交出金庫密碼,還款給黃姓友人,在強盜過程中打落李素米四顆牙齒,並持水果刀劃傷脖子,連脾臟都被踢破,致使被害人住院半個月仍驚魂未定,精神有些失常,可見他報仇手段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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