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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無效訴訟被駁回 國親上訴
〔記者田世昊、王貝林╱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底判決駁回國親所提總統大選選舉無效訴訟,國親律師團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高院判決內容,有數十項「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及判決理由不備」等情形,符合民事訴訟法所指的「判決違背法令」,律師團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律師團所提高院十大違法判決包括:違法拒絕使原告閱覽選舉人名冊、違法指揮訴訟,且違法拒使原告於辯論終結前取得開庭錄音光碟、高院委棄本身審判職責,未依職權認定防禦性公投是否合法等。
律師團同時質疑,高院曲解法令,認定中選會所謂防禦性公投「得與」全國性總統選舉同日舉行,高院未附理由,即認定中選會就突發狀況,無採取積極作為義務;高院以原告未曾向中選會申請暫停選舉,即認定中選會無採取作為義務,都是高院自創的所謂「法律規定要件」。
對於國親提起上訴,將接任民進黨主席的蘇貞昌表示,法律規定國親有權上訴,只要依法律程序,民進黨都會尊重。他也呼籲國親,既已進入法律程序,就應尊重司法的判決。
控綠營抹紅判敗訴 馬英九上訴
〔記者陳璟民、王貝林╱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自訴民進黨公投廣告「抹紅」一案,經台北地院判決敗訴,馬英九昨召開記者會,批評判決違誤,為維護名譽,下午完成上訴,附帶民進黨登報道歉及損害賠償一百萬元的條件,該黨若能先致歉,他願意撤銷告訴。
馬英九聲明,民進黨中央文宣部九十二年十月中旬起,在電子媒體託播「全民公投╱催生台灣新憲法」遊行宣傳廣告,內容移花接木「抹紅」他二百四十次。
馬英九說,去年十月十日他有出席國父紀念館升旗典禮,但榮民伯伯在群眾中高喊「胡錦濤萬歲」,他完全不知情。
馬英九說,此事被民進黨以剪輯手法製作廣告,刻意把「胡錦濤萬歲」字句放大在他的頭上,公投遊行結束後一週內還播出八十九次,不是抹紅,是什麼?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則表示,馬英九應學習尊重及信賴司法、尊重媒體報導的自由,民進黨製播的公投廣告全是引述自媒體畫面,沒有移花接木,也沒有抹紅企圖,只想凸顯中國對台灣的打壓,這才是民進黨製播該廣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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