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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市股5個交易日不限漲跌幅 明實施

〔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3月1日起實施的股市新制除縮小台股升降單位外,初次上市普通股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也一併實施。

由於在新年度中申請初次上市櫃的個股,僅有達康網提出申請,預計該公司檢附會計師核閱的年報,經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及櫃買中心董事會,再送金管會證期局,最快上櫃日可能在5月以後。

證交所表示,為使初次上市普通股票的價格,能充分反映合理價值,並符合市場需求,未來初次上市普通股票(不含上櫃轉上市,及其他非普通股之有價證券),自上市日起5個交易日,其股價升降幅度無漲跌幅限制。

至於開盤至收盤仍採集合競價方式,收盤價格仍為收盤前5分鐘暫停撮合,以集合競價方式決定,同樣揭露未成交的最高5檔買進及最低5檔賣出之申報價格及張數,但是新股上市首5日,不實施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證交所也提醒券商,初次上市普通股掛牌首5個交易日,如出現跌破承銷價格的情形,主辦承銷商得運用「過額配售」所得的價款,自市場買入股票回補過額配售的部位,發揮價格支撐功能。

所謂過額配售機制,指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普通股票承銷,配售方式採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者,得選擇是否採行,主辦承銷商於申請上市前,應與發行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明訂主辦承銷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原股東提出占發行公司當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對外公開銷售股數的15%數量,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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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2月2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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