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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班未來須採大學區招生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教育部長杜正勝昨天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要求全國各縣市均須成立「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落實並監督常態編班,無論公、私立國中小學,一律採取「電腦亂數」或以智力、學業性向測驗等「測驗成績S型」方式編班。
杜正勝另裁示,編班作業還是尊重各縣市因地制宜,「常態編班政策要一致化,但做法可以多元」,如果縣市授權學校編班,必須指派督學到場監督,確保公開公平。
教育部調查顯示,目前國內已有高雄市、苗栗縣、彰化縣、高雄縣及澎湖縣等五個縣市採行縣市政府統一編班方式,其他二十個縣市,則授權由各校自行編班,通常學校以電腦亂數或S型編班方式。
例如台中市,不僅要求各校於同一天舉行編班作業,且不僅學生編班必須公開抽籤,甚至班級導師也要抽籤決定,學生不能選擇老師,老師也不能選擇特定班級任教,並指派兩名督學現場監督。
教育部表示,「國中小常態編班與分組學習準則」預訂三月正式公告,九十四學年全面實施;準則中並規定,國中不能在國一入學就進行分組教學,必須觀察一年才能分組;國二僅限針對英文、數學兩科分組;國三則僅限英文、數學及自然等三科,限二至三班混合分組,避免成為「變相能力分班」。
對於部分民間團體強烈質疑有學校浮濫廣開「資優班」或「特殊藝能班」,已成為變相能力分班,教育部表示,未來資優班編班將回歸特殊教育法規定,諸如舞蹈、體育、音樂、美術、數理等,均須採取「大學區」招生,而且一班限三十人,並須進行術科考試公開甄選,招生須確實符合特殊專才甄選精神。
對於違反常態編班者,教育部昨天態度強硬地指出,各縣市須成立十一人至十七人的「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廣邀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及教育行政、學者專家共同組成,進行常態編班落實及監督,若學校有編班或是分組教學違規情形,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將予以懲戒,情節重大者將記大過處分。私立學校若違反常態編班,則將限期改善,情節嚴重者將處以停招甚或依法停辦、解散的處分。
對於有學生可能利用「轉班」或「轉學」刻意排入特定班級,教育部也要求,學生跨校、跨縣轉學,還是須透過縣市統一安排,不能自行選定班級;「轉班」則須由學校教師及家長組成專案小組審議,轉班須有正當理由且須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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