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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引爆瓦斯 消防員3傷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五十一歲婦人陳錦雲,疑因就讀高職的女兒離家出走,昨天凌晨情緒失控在租屋處企圖引爆瓦斯自殺,消、警破門制止不及,陳婦當著消、警面前引爆兩桶瓦斯,轟然巨響,陳婦上半身三度灼傷,三位消防員也被灼傷、炸傷,其中吳一旻、王喜讓輕傷,但藍輝智傷勢較重,恐有毀容之虞。
昨天凌晨零時許,板橋孔姓男子向北縣警局一一○勤務中心報案,指北市華江橋頭附近大樓,有婦人企圖開瓦斯尋短,凌晨一時,北市警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會同消防隊成員抵現場「日昕大廈」察看,聞到濃重瓦斯味,但因該大樓一層就有廿多戶獨立套房,查不出哪一戶,等聽到拖動瓦斯鋼瓶的鐺鐺金屬聲響,才確定陳婦所在房間,但敲門未獲回應,消防員被迫撬開鐵門。
一時廿一分,藍輝智率先進入十二坪的小套房內,王喜讓、吳一旻緊隨其後,陳婦坐在小客廳椅子上,面前擺放廿公斤裝、五公斤裝瓦斯鋼瓶各一桶,兩桶瓦斯都發出「嘶嘶」的洩氣聲。
陳婦面對消防員,右手執打火機,藍輝智一見陳婦與瓦斯鋼瓶狀況,趕緊擺手制止,但才說一句:「妳嘜點火!」陳婦隨即點火,引發劇烈氣爆,爆炸威力強大,木門、天花板都被炸開,三名消防員被震得往後飛,現場也瞬間竄開火舌,藍輝智、吳一旻正好撞在剛進屋的員警吳昌儒身上,緩衝撞擊力道,但藍輝智頭部直接觸地,且頭髮短暫著火,幸及時撲滅未續燒;另一員警蔡志銘的警帽被震飛,傷勢較輕的吳一旻、王喜讓與兩位員警,負傷不忘救人,呼叫支援將陳婦與藍輝智搶救下樓。
消防員訝異的是,該樓層緊急消防栓在陳婦住處旁三公尺外,但並未正常供水,有三名消防員第一時間拉水線入內竟無法噴水,消防設施形同虛設,直接導致災情擴大。
〔記者姚岳宏、張文川、王瑞德、陳曉宜、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瓦斯氣爆自殺案造成三名消防隊員受傷,內政部、台北市、消防署、消防局各級長官聞訊,紛紛赴醫院探視。馬英九昨指出,去年台北市有十名民眾因火災死亡,五位是因縱火,縱火成為公共安全非常大的殺手;北市消防局長熊光華則最先趕到醫院探視受傷的打火弟兄;內政部長蘇嘉全也指派政務次長林永堅頒發慰問金。
單親母 與女相依17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什麼樣的痛苦,必須不顧他人安危、忿然引爆瓦斯自我了斷?警方初步調查,肇事的陳婦可能是為了相依為命的十七歲獨生女兒蹺家近月,遍尋不著,才會以死諫的激烈方式,盼女兒回家;但她害己害人,恐怕還得吃上官司。
直至昨天深夜,陳婦的女兒小芬(化名)尚未在住處和醫院露面,警方情資顯示,小芬可能與國中同學一起離家出走,警方仍在設法聯絡。
警方調查,小芬本就讀北市東區一所私立商工職校美容科一年級,上週才剛開學,小芬下學期已完成註冊手續,但小芬只上了一天實習美髮課,之後即未再回學校,同學也不知她的去向,但有同學指她和一些國中同學很要好,經常一起行動,警方極重視這項情報。
據警方了解,小芬上月廿九日離家出走,之後未再回家,陳婦代女兒註冊,陳婦懷疑和小芬的一名國中死黨有關,前天下午和對方家長鬧得不愉快,鬧上派出所,請里幹事居間協調,還是討論不出個所以然,不歡而散,前天深夜陳婦就在住處鬧自殺,昨天凌晨打電話給前同居人孔姓男子,孔某在板橋打一一○報案,雖及時避免出人命,但還是造成無謂傷亡。
據了解,陳婦是單親媽媽,在案發住處已租住十幾年,鄰居印象所及,當小芬還是嬰兒時,就住在這裡,原有個男人同住,但已十餘年未出現,母女倆相依為命。
鄰居指出,五十一歲的陳婦在萬華阿公店靠坐檯掙錢將女兒拉拔長大,鄰居說,常見陳婦喝得醉醺醺,且和三、四家同樓層的鄰居處不好,酒後常大聲吵架。
昨天凌晨案發後,前同居人孔某曾到場關切,但他向警方表示有公事要去高雄一趟,傍晚才能趕回台北製作筆錄,但至昨晚十時為止,孔某仍未出現。
由於陳婦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不適合接受偵訊,警方將擇時訊問。
自殺釀災 刑責難一了百了
記者胡守得╱特稿
有人認為自殺是「一死百了」,但未必!
台北市陳姓婦人昨天引燃瓦斯自殺,卻釀成消防員受重傷,陳婦若大難不死,能否換得蹺家女兒回心轉意,仍屬未知數,但隨之而來的刑事追訴,恐須擔上殺人罪嫌;至於民事賠償方面,消防員若提出求償,更是一筆未知的大數目。
陳婦開瓦斯自殺,基本上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刑事責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她又不顧消防員勸阻,強行引爆瓦斯,致使消防員受傷,更涉嫌未必故意的殺人罪。
陳婦引爆瓦斯,本身或許以為只是單純自殺,但因她的手段有別於自戕,因而受公共危險罪的拘束;進一步來看,陳婦不顧消防員當面勸阻,執意引爆瓦斯,等同深夜縱火自殺,明知屋中有人沈睡可能因其放火而遭受池魚之殃,偏偏「明知而不違反其本意」下執意行動,若因而造成屋內其他人員傷亡,罪責將由公共危險罪,延伸至涉有未必故意的殺人罪,刑責自是重不可當。
但是「未必故意」涉及行為人的主觀犯意探索,客觀上必須由案發時的種種客觀情節進一步論衡;除非承辦本案檢察官一時心軟,以「犯意有別」替她開脫,否則重刑伺候勢不可免。
另外,陳婦因引爆瓦斯造成消防員受傷,甚至有毀容之虞,後續賠償事宜更有可能是「天價」。
去年六月,桃園一名黃姓男子酒後在陽台上持刀鬧自殺,經警消合力制伏無礙後,但因黃某曾將手中刀砸往樓下擺的救生氣墊、進而刺破;酒醒後,被追償救生氣墊財損廿九萬元。
同樣是執行公權力無辜受災的最大案例,當屬八十八年發生的女子蕭淑妃醉撞保警一死、一植物人、一傷案;刑事,蕭淑妃今年初更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三年三個月外,最沈重的當是如何面對逾兩千四百萬元的賠償金部分。
自殺真能「一死百了」嗎?種種案例教訓,若天不從人願,行為人事後都將付出不可預期的大代價,也未必有助於事;昨日事,真值得懷有自殺念頭的人引為殷鑑。
驚爆現場 小隊長負傷救人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消防隊員水裡來、火裡去,哪兒有災難就往哪兒走,是什麼樣的人物,願意接受如此高風險的工作?這次瓦斯氣爆案受傷的龍山消防分隊三位打火救難英雄,都是樂在工作,甘「救急搶活」如飴者。
氣爆現場受傷的兩名消防員藍輝智與吳一旻,是警專十五期消防科同學,藍輝智廿七歲,吳一旻長他兩歲,畢業後藍輝智分發至忠孝分隊服務,吳一旻在內湖,因緣際會,八十七年七月一日兩人職務調動,同時至龍山分隊報到任職至今,同事說,兩人同為隊上「中級救護隊」成員,經常搭檔出勤,也是前年SARS期間專責救護隊,兩人默契十足。
吳一旻前年結婚,去年十月當爸爸,女兒只有四個多月大;藍輝智有長期交往的女友,感情穩定,同事說,兩人都算是「新好男人」。
吳一旻在隊上綽號是「老郎(老人)」,泡得一手好茶,父親也是消防隊員,在北縣中和任職;藍輝智綽號「小藍」,是隊上籃球戰將,也時常彈吉他自彈自唱,文武雙全。
至於兩人為何選擇加入消防行列,同事都說不清楚,清楚的是,兩人都樂在工作,不曾聽他們發工作牢騷。
王喜讓是資深小隊長,上個月才調來龍山分隊,同事對他還不是很了解,但知他為人豪爽,是個標準的消防硬漢,昨天即是由他率隊攻堅,意外敗在沒有水的大樓緊急消防栓,驚爆後「負傷不退」,仍忍痛指引同事救人為先,待傷者全部上救護車他才肯就醫,印證硬漢作風。
弟兄浴火 消防局考慮求償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引爆瓦斯自殺的行為,往往波及無辜,尤以衝第一線的消防員最易折損,眼見自己的打火弟兄躺在醫院,學者出身的台北市消防局長熊光華認為此風不可長,為部屬而忿忿不平的熊光華已指示幕僚,針對不顧他人死活而引爆瓦斯自殺者、蓄意縱火者,除要追究公共危險罪嫌等相關刑責外,今後更要積極協助因公受傷的打火弟兄,向這些滋事者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以儆效尤,杜絕歪風。
據了解,火警救災現場,遍佈危險,據統計,近三年來,台北市已有十四位消防員因火警救災,而受到程度不一的職業傷害,從嗆傷、灼傷、割傷到各式骨折都有。
例如八十八年十二月,台北市林森北路一棟大樓地下室失火,消防員趕抵現場,順利在十分鐘內控制火勢,但不知何故,置於冰箱後方的瓦斯鋼瓶卻突然爆炸,在場十餘位消防員遭波及,受傷最重的松江分隊隊員陳羿良,甚至被倒塌的牆壁當場壓碎頭骨。
他立刻被送到附近馬偕醫院急救,醫師一度判定可能變成植物人,所幸陳羿良的家人及隊部不放棄,細心照料,昏迷五天後終於甦醒。
恢復期間,陳羿良大腦裡語言組織受損,只能像小孩學語般,結結巴巴,但在他個人旺盛的生命力及強烈的意志力支撐之下,經復健後又再度回到他所熱愛的消防工作崗位。
熊光華呼籲民眾,要珍惜自己,更要尊重消防弟兄的生命,不要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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