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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治安先救失業
■韋瑛
行政院長謝長廷上任後,春節期間首次在行政院院會提出強化治安方案,其主要目的是要填補警力不足三千八百人的員額,並合理調整警察職掌,以提升警察士氣一案,足證上級單位對社會治安已相當重視,這是可喜的現象。
不過,我認為要加強治安,最重要的是要先救濟失業,但目前台灣工商界均已紛紛遷往大陸投資設廠,致使失業率不斷升高,如果五口之家,專靠戶長工作,一旦戶長失業,則全家生活勢必陷入絕境,平日均以泡麵充飢,以維持生命,如再長期找不到工作,則連買泡麵也無能為力,因此大部份失業者均患憂鬱症,甚至終日酗酒、精神分裂,毆打妻子、虐待兒女時有所聞,處在飢寒交迫之情形下,最後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鋌而走險,一是全家自殺,這是很普遍的現象,因此造成社會日趨混亂;而遷往大陸的廠商,長年投資在大陸,並在大陸置產,甚至很多老闆已與大陸女子結婚,可說已在大陸落地生根,事實上不可能再遷回台灣,故台灣這些失業者,等於是「和尚已無廟」,試問如此情形,能將大批失業者安插到何處?
如果再無法對失業者作妥善的安排,長期拖下去,仍不能解決,則更使社會動盪不安,這是個最嚴重的問題。因此我認為,處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再加強警力,仍無法使社會安定。
記得我過去在台中時,據一位村長相告,台中市在日據時代,全市僅有警察十名,但治安非常良好,而目前台灣在九十四年預算名額的警力有七萬二千四百二十三人,現在仍有六萬八千五百人,刑警七千二百三十五人,而社會上仍是一片混亂。可以說,在失業問題不能解決前,再多的警察也不能發生嚇阻作用,所以我建議要加強警力,首先要救濟失業,先解決民生問題,這才是治本之道。(作者為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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