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寰宇探索
台灣蒐奇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影視綜合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3C生活館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Pasta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首頁 頭版新聞

垃圾食品 國中小禁售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教育部昨天公布「校園供售點心及飲品販售範圍」,規定高中職以下學校供應的食品及飲料,每份熱量應在二百五十大卡以下,添加糖類的熱量則應在十%以下、鈉含量則應在四百毫克以下,希望讓高糖、高脂、高熱量的垃圾食品全面退出校園,校園小胖子不要再增加。

百餘萬學童 近三成過重

教育部公佈九十二學年第二學期統計顯示,全國一百六十七萬國小學童中,高達廿七點二%、四十五萬四千七百多人有過重甚至肥胖問題,且十二歲學童齲齒有越來越惡化情形,盛行率增達六十九%,較三年前增加三個百分點,分析可能與學生「多吃少動」有關,而且營養可能不均衡所致。

配合行政院長謝長廷宣示今年訂為「健康台灣年」,教育部發起「營造健康校園 - 健康飲食、活力運動」,首先公佈「校園點心及飲品」販售規範(www.edu.tw),即日起輔導學校採行,九十四學年起全面禁止高中以下學校販售含高脂、高熱量、高糖、高鹽及含咖啡因的飲品與點心。

教育部體育司指出,除當天製作的包子、饅頭、麵包外,校園販售的點心飲料,每一份供應的熱量應在二百五十大卡以下,其中由脂肪所提供的熱量應在三十%以下﹔若添加糖類所提供的熱量,則應在十%以下(但優酪乳、豆漿的添加糖量,可佔總熱量三十%以下)﹔麵包、餅乾等「烘焙類」食品,油及糖的熱量總和不得超過總熱量四十%﹔鈉含量則應在四百毫克以下。諸如巧克力、冰淇淋等高熱量食品及可樂汽水等碳酸飲料均不能進入校園。

健康台灣年 從校園開始

不少縣市目前多已限制學校販售高糖、高熱量食品,台北市、高雄市等縣市中小學福利社,更只限販售包子、饅頭等現作新鮮食品,飲料則限於無熱量的礦泉水,學校多對教育部統一規範表示配合意願,甚至有學校認為「教育部的規定其實是比學校放寬」﹔但行政院消保官調查也發現,仍有部分學校持續販售高熱量洋芋片或可樂,教育部將於本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協調各縣市嚴格管制。

▲TOP 
中華民國94年2月22日星期二

新聞檢索

相關新聞
垃圾食品 國中小禁售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3C生活館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