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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食品 國中小禁售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教育部昨天公布「校園供售點心及飲品販售範圍」,規定高中職以下學校供應的食品及飲料,每份熱量應在二百五十大卡以下,添加糖類的熱量則應在十%以下、鈉含量則應在四百毫克以下,希望讓高糖、高脂、高熱量的垃圾食品全面退出校園,校園小胖子不要再增加。
百餘萬學童 近三成過重
教育部公佈九十二學年第二學期統計顯示,全國一百六十七萬國小學童中,高達廿七點二%、四十五萬四千七百多人有過重甚至肥胖問題,且十二歲學童齲齒有越來越惡化情形,盛行率增達六十九%,較三年前增加三個百分點,分析可能與學生「多吃少動」有關,而且營養可能不均衡所致。
配合行政院長謝長廷宣示今年訂為「健康台灣年」,教育部發起「營造健康校園 - 健康飲食、活力運動」,首先公佈「校園點心及飲品」販售規範(www.edu.tw),即日起輔導學校採行,九十四學年起全面禁止高中以下學校販售含高脂、高熱量、高糖、高鹽及含咖啡因的飲品與點心。
教育部體育司指出,除當天製作的包子、饅頭、麵包外,校園販售的點心飲料,每一份供應的熱量應在二百五十大卡以下,其中由脂肪所提供的熱量應在三十%以下﹔若添加糖類所提供的熱量,則應在十%以下(但優酪乳、豆漿的添加糖量,可佔總熱量三十%以下)﹔麵包、餅乾等「烘焙類」食品,油及糖的熱量總和不得超過總熱量四十%﹔鈉含量則應在四百毫克以下。諸如巧克力、冰淇淋等高熱量食品及可樂汽水等碳酸飲料均不能進入校園。
健康台灣年 從校園開始
不少縣市目前多已限制學校販售高糖、高熱量食品,台北市、高雄市等縣市中小學福利社,更只限販售包子、饅頭等現作新鮮食品,飲料則限於無熱量的礦泉水,學校多對教育部統一規範表示配合意願,甚至有學校認為「教育部的規定其實是比學校放寬」﹔但行政院消保官調查也發現,仍有部分學校持續販售高熱量洋芋片或可樂,教育部將於本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協調各縣市嚴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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