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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毆爹娘 寧坐牢不認錯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因毆打雙親受保護令限制的男子,今年農曆春節前央求雙親讓他回家團圓,雙親心軟讓他返家過年,不料,男子昨天又持花瓶砸傷雙親,警方據報將他逮獲,他又向雙親說元宵節將至,是團圓的日子,並保證不再犯,雙親則要他先寫一萬遍「我不該打爸媽」及悔過書再說,遭李某拒絕,氣得雙親直說要脫離親子關係,警方則在偵訊後將李某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彰化縣花壇鄉李姓男子(三十一歲)是家中獨子,卻經常酒後毆打雙親,去年底雙親向彰化警分局聲請保護令,經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獲准,李某十個月內都不得接近雙親住家一百公尺內。
但是二月初,李某向雙親表示農曆春節將至,他希望能返家團圓共度春節,並保證不會再犯,雙親因而心軟讓他返家,不料,李某從大年初二起又經常在酒後毆打雙親,昨天甚至持花瓶砸傷雙親,並且口出穢言,彰化警分局民族路派出所據報派員趕抵現場,當場將李某逮捕到案。
李某被帶回派出所時,又趕緊向雙親稱他是因酒後失去理智才動手,且元宵節將至,是全家人團圓的日子,李某並保證不會再犯,這次一定會好好孝順父母。
被李某打傷的雙親則說他們無福消受,除非李某先寫一萬遍「我不該打爸媽」,以及保證不會再喝酒、不會罵髒話、會好好孝順父母,否則與雙親斷絕關係的悔過書,他們才會考慮和李某復合,但李某卻說罰寫一萬遍太多,希望能打對折,令李某的雙親氣憤不已,警方在偵訊後,已依違反保護令將李某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玩伴劫殺他老父 智障兒獲判無罪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患有輕度智障的王姓男子不滿八旬老父每天只給他一百元零花,向眷村玩伴殷振華、楊永光抱怨時,不料卻引狼入室,殷、楊兩人在王某帶領下,至王家以枕頭將王父悶死,三人並呼朋引伴盜領死者存款花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雖在場目睹父親被殺,並花用贓款,但並未親手弒父,故判他無罪。
至於殷振華與楊永光兩人,去年二月間遭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經兩人上訴後,日前遭高等法院依殺人罪各判刑十五年。
王姓老榮民育有一子一女,其妻有重度智障,兒子也患有輕度智障,僅一女兒正常,王姓老榮民為避免兒子日後無依靠,生前將兩百萬元存在兒子名下,唯印章仍由他自己保管。
九十年八月間,當時八十五歲的王姓老榮民,被發現陳屍於台北縣新店住處床上,由於死者年事已高,家人誤以為他自然死亡,未報警處理,而是由衛生所開出心臟衰竭的死亡證明,王某屍體隨後火化。
但死者女兒發現,父親為弟弟存的兩百萬元存摺不翼而飛,遂報警處理,警方調查發現,全案是王某的眷村玩伴殷振華、楊永光,因覬覦王某名下兩百萬存款,趁著他抱怨零用錢過少時,慫恿王某將父親殺了,如此即可自由運用兩百萬元存款。
九十年八月廿六日,殷振華、楊永光與王某一同至王家,殷、楊兩人動手將王父悶死,而王某在老父死後,即將家中財產陸續交給殷、楊兩人,據悉,警方逮捕殷、楊兩人時,兩人正與王某及數名友人在汽車旅館吃喝玩樂。
檢察官偵查認定,王姓老榮民是遭殷振華、楊永光殺害,至於患有輕微智障王某,檢警認為他遭人利用,並未參與犯案,未將他起訴。
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因王某出庭時言語有條理,且相關證人也供稱,王某曾多次提到「自己殺了父親」,承審法官直覺案情有異,將他列為共犯,另案移送檢方偵辦,檢方也起訴,但經台北地院另案審理後認定,王某僅在場,並未動手殺人,故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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