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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要追究有無掏空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新竹地檢署表示,外界迄今仍有人誤把檢調所偵辦的聯電、和艦背信疑案,解讀成為單純的「違法投資中國」行為,事實上,他們所要追究的,是到底聯電有無遭到「掏空」的問題。
由於不斷有人把這起純法律事件經濟化、政治化,甚至有要求立刻停辦的說法,新竹地檢署表示,如果偵辦的結果,證實外傳資產約值三百億新台幣的和艦,不過是聯電的「轉投資」而已,換言之,和艦的財產即為聯電所有,聯電馬上增加了三百億元的盈餘,不但無損股東權益,反讓股東受惠,自然就不涉及犯罪。
檢方說,反之,若確實存在違法犯紀行為,也必須要用司法及時予以糾正,維護所有股東權益。然而不論最後的結果為何,對所有社會大眾來說,偵辦此案有利無害,民眾應該給予檢調人員鼓勵和支持。
新竹地檢署表示,聯電、和艦背信疑案,查扣證物多到一部一點三噸的小卡車都載不完,解讀更是費時,有些電磁資料更涉及防火牆的破解等,有一定困難度,今天將請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幹員協助解密、編號,預計至少兩、三天後,才將視需要傳喚相關人員等到案。
會計師:資金迂迴進出 難查
〔記者黃美惠╱台北報導〕針對檢調偵辦聯電涉嫌違法投資中國和艦科技案,多位執業會計師昨天表示,企業對外投資依法有明確規定,但資金若非直接出自公司本身,而是透過海外第三地、第四地等管道迂迴進出,會計師從帳面上根本無從查知。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副總裁楊民賢表示,如果資金可直接或間接證明由母公司名義匯出,則會計師對資金流向,有權要求企業出具契約、單據,並可函證向海外投資地查核,但資金若非透過母公司流出,則會計師壓根兒使不上力。
一位不願具名的執業會計師指出,企業為規避現行赴大陸投資法令,利用第三地、第四地「錢進中國」者比比皆是,已是企業界眾所周知的秘密,有些企業是以股東個人資金,利用人頭在海外成立公司,將資金匯入中國;有些雖是利用公司資金,但卻以「支付貨款」名目,名正言順將錢匯出,會計師查帳時,企業出具完整契約或假造單據、發票,海外投資公司則在會計師函證時,配合完美演出。
多位會計師一致認為,會計師無須列席公司董事會,對於各項資金進出或董事會決策,僅能就「歷史資料」事後查證,若企業蓄意隱瞞「看不到、查不到」的地方,那會計師就會被騙得很徹底。
會計師也說,如果簽證會計師曾向聯電要求提供和艦相關資料,則工作底稿中會有翔實記載,萬一聯電當時有意隱瞞或提供錯誤資料,將來會計師可以此佐證已善盡查核責任。
前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陳兆申認為,國內企業透過第三地投資中國,確有灰色地帶,這是企業兼顧營利與國家法令不得不的行為,建議政府協助台商,建立資金回流機制,否則利用迂迴管道投資中國的情事,還會永無止盡進行,未來產業還可能更加速西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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