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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的哲學邏輯
■ 葉海煙
長達五十年的軍教人員免稅終於要被取消,這是政府實現「課稅正義」的一大步,但遺憾的是,全教會竟以為這可能會是對教師階級的「變相減薪」,而軍方也立即表示要考慮調薪來加以因應。
這樣的思考邏輯,顯然不太對勁。因為繳稅(不管繳多少)和薪水的多少並不能混為一談;也就是說,計算薪水的高低是應把繳的稅計算在內,理由很明白:只因為繳稅是人民的義務,而繳稅的能力其實是和賺錢的能力成正比的。即所謂的「淨所得」(薪水扣掉稅額),該從合理的調薪來設法提高,而不是「課多少補多少」的方式能夠滿足不恰當的「補償心理」。
因此,課稅絕不等於「減薪」,課稅也不能成為調薪的理由。如今,台灣的社會公義顯然有一個極大的威脅:公共資源依然在不符合正義的制度中被無端地耗費。已然政黨輪替,竟然還出現「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現象,一批又一批的政治新貴仍然在亟須瘦身的政府架構裡游走,而使得國庫的負擔不減反增。
就以退休軍公教人員(達三十四萬多人)的優惠存款利息負擔為例,九十二年度竟高達五百六十億元,而這是中央政府給各縣市的社會福利補助款(一年約一百二十多億元)的四倍多。如此違背「濟弱救貧」原則的權力運作,其實已深深傷害到軍公教人員與一般人民之間的感情;而若軍公教人員又被窄化為「統治階層」的話,那麼這一道不符合「分配正義」的鴻溝,恐怕會是人心不平,甚至是社會不安的導火線。
根據一項統計指出,台灣這幾年的經濟成長率,明顯高於一般人薪資所得的成長率。也就是說,我們國人辛苦勞動的報酬仍然有合理調整的空間,而這當然需要民間企業加以評估並予以落實。
至於政府機構在預算制度的合理支持之下,究竟該如何給各級公務員一個合情合理的實質交代,也當可以在對勞務價值的斟酌與對消費指數的因應之間找到一個公約數。因此,所謂「報酬正義」絕不能不切實際,該給的不能不給,而不該給的也絕不能任意地慷人民之慨。
政府用錢,是應有其節度與法度,而我們更希望那幾乎都是知識份子的軍教人員能夠有起碼的邏輯思考,有起碼的社會責任感,並隨時反思老子這句名言「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奉有餘。」原來「公平」就是天理。
(作者為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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