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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產增刪不合宜 財部讓步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延宕1年多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範圍,財政部已決定讓步,同意經濟部所提的「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將現行適用促產條例投資抵減,及5年免稅優惠的近4百項產業,刪減86項、增加36項、提升獎勵規格29項,例如主機板由1GHz提升至2.6GHz,數位相機則由2百萬畫素提升至5百萬畫素。
財政部高層官員表示,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施行期限至98年底止,但對於適用該條例租稅減免的範圍,即「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辦法」的修正,依規定必須每2年檢討一次,經濟部早在去年1月1日就該提出修正草案,但一直到去年7月1日,經濟部才正式行文財政部,說明修正草案內容。
根據經濟部擬訂的「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將原本適用促產條例租稅減免優惠的近4百項產業,刪除86項、新增36項及提升獎勵規格29項,不過,財政部高層直言:「對於經濟部提出的修正草案,財政部實在很不能接受。」
財政部高層指出,像是數位相機的租稅減免,現行是2百萬畫素的數位相機就可以享有投資抵減及5年免稅優惠,經濟部雖然將獎勵規格提升為5百萬畫素,但5百萬畫素早就量產了,消費者到市場買到的都是5百萬畫素以上的數位相機,這算哪門子「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
另外,財政部高層指出,經濟部也將主機板的獎勵規格由1GH提升至2.6GH、平面彩色監視器(LCD或PDP)獎勵規格,由15吋提升至17吋,但目前2.6GH的主機板市占率已達30%,17吋的平面彩色監視器的生產比率則達40%,算不算是「新興產業」,實在需要再討論。
財政部高層無奈地說,財政部多次與經濟部溝通、協調,經濟部都不願意再從嚴規範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範圍,如數位相機,財政部希望獎勵規格提高至8百萬畫素,但經濟部還是堅持5百萬畫素,「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辦法」第2條第3項也規定其門檻為:「公司於投資計畫完成年度及其前、後1年度之3年期間內,研究與發展支出達新台幣2千萬元。」財政部覺得這項門檻實在低得太離譜,要求經濟部提高門檻或是刪除這項規定,但也未被經濟部採納。
財政部高層說,由於財經兩部多次協調都無法達成共識,因此原本去年1月就該實施的「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拖了1年多還沒有發布,財政部如果再繼續協調,只會使修正草案繼續延宕實施,反而是讓產業適用現行更低規格、更不合理的獎勵標準。因此財政部決定讓步,同意經濟部所提的修正草案。
財政部高層強調,「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應該會在近期內正式公布施行,雖然修改幅度不如預期,但「小改總比沒改好」,這項修正草案正式實施後,還是會對產業界造成一些影響,部分過去享有租稅減免的低階科技產品,將不能再有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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