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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扣案毒物 警察搞丟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市新興警分局爆發扣案重要證物不翼而飛的重大疏失﹗
去年初涉嫌販毒駕車衝撞刑警方照仁致死的男子金佳來,一審襲警致死犯行雖被判無期徒刑,但警方當初追緝金嫌查扣的八百多公克「疑似毒品不明粉末」卻去向不明,以致金嫌被控涉及販毒犯行獲判無罪,新興分局三度清查都找不出該批扣案證物,昨責成督察單位調查議處相關失職員警。
分局內部員警對此事都相當低調,僅表示,扣案證物應該不太可能會丟掉,大概是放在分局內哪個地方忘記了,再多找找看,可能會找出來。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和海巡署去年二月十一日傍晚六時許在新興區八德路圍捕涉嫌販毒的男子金佳來,遭金嫌駕車拒捕衝撞,導致刑警方照仁頭部重創殉職。
高市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羅水郎指揮偵辦,漏夜追緝金嫌,同年二月十五日凌晨零時許在前金區五福二路、自強路口停車場遭遇駕車逃亡的金嫌,警方攔截圍捕時,金嫌棄車企圖逃逸,遭警方開槍擊中腿部落網。
檢警追緝金嫌過程,先後搜索過金嫌租住處起獲若干殘留不明粉末的空夾鏈袋與八百多公克的「疑似不明毒品粉末」,但在毒品送鑑定報告還未回覆前,警方僅憑同案被告顏雲璇等人供詞,將金嫌以涉嫌販賣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妨害公務致死等罪嫌送辦起訴。
案經高雄地院一審審理,金某本身涉及吸毒部分,被判三月有期徒刑,妨害公務致死犯行被合議庭變更法條以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不過,被控販毒部份,金某矢口否認販賣二級毒品,並辯稱他不是故意衝撞警察致死。
法官清查當初檢警扣案證物,赫然發現警方案卷所載查扣「疑似毒品粉末」根本未隨案移送,因此將金某被控販毒部分判決無罪。
這起拒捕襲警致死案最近進入二審程序,高等法院高分院發現警方扣案重要證物未補的重大缺失,行文要求新興警分局補送,但新興警分局內部再三清查,卻始終找不到這批扣案證物。
面對司法單位的通牒,分局長林一民見事態嚴重,昨責成督察組啟動督察機制展開內部清查,將簽報議處相關失職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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