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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薪給 擬納入績效制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為建構專業績效的人事制度,銓敘部積極研擬新的公務員俸給結構,初步方案將公務員薪給結構區分為「基本俸給」和「變動報酬」,變動報酬將以績效獎金為主體,希望藉此將績效導向納入人事制度,落實績效考核。
銓敘部表示,銓敘部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公務人員服務績效及俸給制度的改革進行研議,經參酌世界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會員國以及國內民間企業的俸給結構,初步完成研擬方案,建議將公務人員俸給結構區分為「基本俸給」和「變動報酬」。
基本俸給就是強調保障公務人員基本生活所需,變動報酬則是員工在基本俸給之外,所獲得的財務性給與。
其中,變動報酬將以行政院正在推行實施的績效獎金制度為主體架構,採取漸進式的改革方式,以兼顧內在衡平與組織外部競爭力。
至於基本俸給與變動報酬之間的比例,銓敘部表示,由於公務人員工作性質差異很大,很難採取同一標準,因此細節部分仍待進一步聽取各方意見,再行規劃。
此外,為了改革公務人員考績制度,考試院已於九十一年八月將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修正考績考列丙等獎懲規定,明定考績考列甲等的人數比例限制,增列面談制度及團體績效考核制度等等,此案去年仍未能審議通過,將在近期內重新函報考試院函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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