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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議定書特別報導》
政府與企業主 都應審慎因應
記者歐祥義╱特稿
台灣要因應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協議,將比面臨美國三○一法案還要沈重,目前仍完全不知未來經濟發展與社會成本將面臨何種衝擊,政府決策能參考的資訊也十分有限,台灣企業經營者在做投資決策時得認真將此因素納入,否則今日輕率的投資,勢必成為明日沈重的負債。
過去要建鋼鐵廠、輕油裂解廠、電廠,只要考慮原料成本、市場及污染排放物的處理即可,現在是連溫室氣體排放量都要算進去,什麼是溫室氣體?除了熟知的二氧化碳,還有甲烷、氧化亞氮、六氟化硫等都是,影響層面與行業都十分廣泛。
現有一百四十一個國家簽署京都議定書,且於今(十六)日生效,這些國家佔全球貿易額至少六十%,台灣以外貿為主要經濟活動,對這些國家發起的活動就不能不重視,否則將來會加諸怎麼樣的貿易報復或經濟制裁到頭上,都是台灣國力與外交力量所無法承受的,這個遊戲,台灣注定要當個聽話的配角,更何況它對整個地球生態有利。
台灣過去五十年來為發展經濟,有許多是用子孫的生活環境來換取少得可憐的金錢,桃園的鎘污染地、台南的二仁溪,都是難以回復的環境破壞,國營事業的中油與台電,更要年年編列數十億元的睦鄰經費,來賄賂換取居民暫時的忍氣吞聲。
但溫室氣體排放與有形的污染不同,帳是記在整個國家身上,一有狀況是全民得咎,政府與企業主對此都應戒慎恐懼。
因應京都議定書對台灣是重要、但還談不上急迫的課題,我們至少有十年的時間可調適,對於六月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希望執政黨能拋除意識形態與政治包袱,從各方面來尋求因應溫室氣體減量之道,包括核能發電也必須作認真的探討比較,如果做不到這點,這個會議不開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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