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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調查 論文抄襲案 醫學院最多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同一篇論文重複申請補助,企圖「一魚多吃」,還有教授長期投機「抄襲」國內外文獻,甚至有大學老師涉及「剽竊」學生的碩士論文!

國科會過去五年判定的二十三件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中,以醫學院案件最多,而學界傳聞已久的各類陋習弊端,幾乎一一具體呈現。

國科會判定的案件中,以引用他人文獻或論文內容未註明出處的涉及「抄襲」案最多,或是直接引用他人圖表,或是引用他人論文內容作為研究文獻而不註明。

其中醫學領域的抄襲案件,發生率居各學門之冠,國科會生物處分析認為,可能與臨床醫師比基礎研究者繁忙,常把計畫申請書和整理論文圖表的工作交給助理,又忙到沒時間檢查,以及各種醫學會選舉頻繁和醫療資源競爭激烈,使檢舉函比其他領域多出許多有關。

更令人訝異的是,有教授「借用」學生輩的碩、博士論文,論文中卻隻字未提學生名字,明顯「剽竊」學生研究心血,不僅違反學術倫理,更明顯違反師道。

另有一位媒體「名嘴型」的醫學院教授,則是在學術研討會公開演講時,未說明出處地直接引用他人研究的論文摘要,其中除了濃度單位稍有不同,其餘內容完全相同,圖表也大同小異,因此也被判定有抄襲行為。

還有不少案件係屬學界常見的「一魚多吃」行為,部分教授彼此「借用」或「抄用」申請計畫內容,同一研究計畫構想就成為不同教授重複申請補助經費的工具。

國科會甚至發現有教授疑似直接借用對方電子檔,申請計畫內容幾乎如出一轍。


校方不知 涉案教授照樣升等

〔記者申慧媛、許敏溶╱台北報導〕國內學術抄襲剽竊案件頻傳,國科會雖對涉案教授追回補助款,卻不僅未知會負責教授升等審查的教育部,以及涉案教授任教的大學,也有部分學校表示「根本不知情」,還有學校對國科會審議標準有所疑慮而不作處理,導致部分涉案教授不僅持續在原校或轉至他校任教,甚至繼續升等、升官。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校方對於有學校教授被國科會指證涉及抄襲,感到相當訝異,表示並未接獲國科會相關通知,如果經查有教授抄襲,將召開教評會處置。事實上,國北師這位涉案教授已高升相當於次長級的政府機構副院長的高階職務。

遭檢舉五年內至少有兩件抄襲案的政治大學,校方表示,早先一位陳姓教授遭判定抄襲,因為該教授已自行辭職,學校不再追查﹔至於其他案件,經送學術審查的結果,認為與檢舉內容不符,且是不具名的匿名檢舉案,校方決定不調查,也沒有提教評會討論。

台灣大學傳出有兩件台大醫院教授醫師涉及抄襲,校方指出,由於論文違反學術倫理,與行醫實務有所區隔,其中涉案醫師被免除教授職務,但目前都還在醫院看診。

也傳出有教授涉案的中山大學,校長張宗仁說,兩年半前國科會追討研究經費後,該名涉案教授已主動請辭離開學校,校方認為該位老師是非常優秀出色的教授,對於學術論文被檢舉,應是「小小的不注意」。

元智大學有教授被檢舉案,該校人事處長李弘暉說,早在國科會做出判定前,該名教授即以個人因素向校方提出辭呈,於九十一年九月離職,因此校方對檢舉案未調查,也不作後續處理。

中國醫藥大學共有兩件違反國科會學術倫理案件,校方接獲國科會通知後已做出懲處﹔中國醫藥大學主秘沈戊忠指出,校方經過研究倫理委員會討論後已做出懲處,不僅停止涉案醫師申請其他研究案,也拔除其學科主管職務,「由於當事人都相當年輕,希望他們從這次事件得到教訓」,目前兩人還在學校任教。

為防範類似情況再度發生,中國醫藥大學更設立研究倫理委員會,進行嚴格管控,凡申請國科會等政府單位的專題研究計畫,論文都需經過委員會審查後始可上報。

台北醫學大學有教授於九十二年違反國科會學術倫理案件,北醫大主秘陳守誠指出,校方接獲國科會通知後,隨即召開「系、院、校」三級教評會,也給予該教授答辯機會,並召開學術審查委員會,最後依照校內規定給予懲處,前後歷經半年時間,至於如何懲處,學校則堅持「保密」。


哪些人抄襲 國科會應公佈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學界抄襲剽竊頻傳,多位學者認為,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過於消極,且不如其他國家嚴格,國科會應主動邀集國內各領域學者專家,訂出一套更嚴謹的處理規範,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警告,或通知大學、所屬學會、教育部,甚至應在國科會網站公佈名單,才能遏止剽竊、抄襲歪風。

曾擔任國科會專案研究審查委員的澄社社長、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洪裕宏說,過去曾有一位拿過兩次國科會傑出獎的淡江大學教授,因為論文「幾乎一字不漏」抄襲美國三流大學期刊上的論文,包括補助款、傑出獎座,一併被追回。

洪裕宏表示,國外相當重視個人信用,因為個人若借錢不還,信用資料將流通至其他銀行,嚴重影響個人信用;同樣地,台灣學術界也應建立「學術信用」觀念,國科會公佈嚴重抄襲學者的名字,並通知學校、所屬學會、教育部,學者才會潔身自愛,學術水準才得以提升。

至於如何建立「學術信用」觀念,洪裕宏認為,各學科對於引用原文比例多少才算抄襲,看法不一致,文學、歷史較為寬鬆,其他領域較為嚴格,為訂出一套適用於各領域的規範,應由國科會邀集國內不同領域的學者專家進行討論,訂出一套合理規範,依據情節輕微、有抄襲但情節不嚴重、嚴重抄襲等情況,給予口頭警告,或者通知學校、所屬學會、教育部,追回補助款,並在國科會網站上公佈當事人名字。

前東吳大學校長劉源俊教授認為,國科會不公佈教授抄襲研究論文名單,應與目前國科會未訂立一套遊戲規則有關,由於論文抄襲情節輕重不一,有人抄得多,有人抄得少,認定上也有爭議,為了不得罪他人,審查者當然從寬認定。

「該公開就要公開」,劉源俊說,論文抄襲情節重大者,國科會當然要公佈名單,光是追回補助款,根本無法達到懲罰、遏止效果,否則對於原著作者也不公平;此外,國科會應該建立橫向的聯繫管道,將論文抄襲名單通知學校、學會、教育部,並向社會公佈,共同為學術專業把關,不應鄉愿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劉源俊表示,國內學術圈相當小,長久以來,不少專業領域為少數人士把持,由「老師審查學生論文、由學長審核學弟論文」的情況相當普遍,或者最多只是角色互調,倘若沒有一套論文抄襲懲處規範,審查者把關時不夠嚴格,恐怕無法杜絕抄襲弊端,唯有建立可依循的規範,才不致因人設事。


升等教授 放水費60萬?

記者黃以敬、郭怡君╱調查採訪

教育部一年受理大學教師升等申請案近二千件,國科會接獲研究獎補助申請案更高達上萬件,不僅審查學者因為人數不足而重複率偏高,其中更存有門派傾軋,甚至傳出有學者把持審查權,按件收取「放水」費,據傳升等教授一份論文就高達六十萬元。

由於學術審查漏洞百出,不當引用他人論文或研究構想的抄襲剽竊無從防杜,一篇論文重複申請補助或升等,或是一篇論文多人抄用的「一魚多吃」,更是常態。

過去資訊不流通,不少學者經常投機竊用國內外論文或中國大陸文獻,近年由於網路發達,論文比對便利性大增,原本期望抄襲案減少,但國科會人員坦承,遭檢舉的論文抄襲案,其實不減反增,有逐年增加趨勢。

國科會副主委廖俊臣曾目睹有中學生未徵求同意,就公然拿隨身碟拷貝某國立大學校長在筆記型電腦中的演講資料,廖俊臣好心提醒此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渾然不覺自己有錯的學生輕鬆回答:「校長不會介意啦!」廖俊臣感慨,「如果大學對於學術著作權如此輕忽,學界要杜絕抄襲剽竊,恐怕不太可能」。

無論是教育部主管的教授升等,或是國科會負責的研究獎補助分配,儘管均有「論文審查」制度存在,事實上,多數論文被發現抄襲或違規,是被檢舉才爆出,鮮少在審查過程被發現,是「審查不周」還是「學學相護」?耐人尋味。

中部一所國立大學教授八十八年間被檢舉抄襲,就是因為這教授參加校長遴選﹔教育部調查後發現,不僅遭檢舉的校長當選人論文「不當引用」,連另一位參選人也涉及抄襲,因此當選教授自願辭去校長職務,另一位參選教授則提前退休。但更令人擔憂的是,如果不是兩位學者競選遭人舉發,抄襲情事恐怕無法曝光。

國科會過去也一直缺乏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的規範,直到五年前政治大學教授陳長房歷年著作涉及抄襲國外論文的事件爆發,國科會才在同年十一月公佈實施「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開始系統性進行抄襲案件清查,卻也始終擺脫不了外界對其論文審查漏洞的質疑。

教育部每年審查案高達六千多件,其中教師升等論文審查就有二千多件,國科會獎補助申請案則超過一萬件﹔各學門領域足以擔任審查委員的學者人數卻未必充足,導致審查委員重複率偏高,容易形成學閥壟斷。

現今有近五十所大專院校教師升等係由學校「自審」,自審雖是為尊重大學自主,但也可能使得升等成為「私相授受」的工具,系所院級主管可藉由圈選審查委員,對升等教師「施恩」建立派系,教師互審則可能「互送人情」,審查品質因而良莠不齊。

至於教育部、國科會等公權審查,過去教育部一位科員就可以決定審查人選,「少數壟斷」、「外行領導專業」常引詬病,教育部於近年改由學者推薦學者,且訂出「利益迴避」條款,極力減少審查放水。

令人擔憂的是,學術審查不僅有「學學相護」人情陋習,更傳出有審查學者「按件計酬」、收錢放水的不肖行徑,論文品質都無法確保,更遑論抄襲剽竊惡行的揭露。

教育部就曾接獲論文送審者舉發,有審查教授打電話暗示可以收錢「放水」﹔舉發者更透露,依據外界行情,升等教授一份論文審查要過關,最多要送六十萬元紅包,升等副教授四十萬,助理教授則至少要二十萬。

論文審查除要防止互相袒護,還須防範「派系相輕」﹔尤其在醫學院,過去就傳出有教授逢不合派系學者必定痛宰,為防止「學派殺手」,教育部只好針對醫學院訂出迴避條款,論文著作人可要求剔除三名可能不公的審查學者,免得有學者藉機剔除眼中釘,但也成為令人感慨的特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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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2月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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