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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閒廢 文化局擬破例開罰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今年新施行的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明訂古蹟所有人必須善盡維護之職,否則依法將可受罰;台北市文化局表示,北市現有公告118處古蹟中,一共有北投醫院、大同之家、自由之家、北投台銀宿舍、天母白屋、草山御賓館及內湖郭宅等7處古蹟遭閒置荒廢,台北市文化局近日內將發文要求各古蹟所有人改善,發文後2個月內如仍未提出修繕維護改善計劃,文化局將創國內先例、依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未來並且得連續處罰。
近期去文 促提修繕計畫
文化局昨天在台北市市政會議中,針對新版文資法發布後北市古蹟業務進行專案報告;文化局長廖咸浩表示,文資法明文規定古蹟如管理不當致使古蹟價值減損,將被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文化局近期內將正式去文台灣銀行、國有財產局等單位,要求這些單位針對所屬7處古蹟提出修繕計劃。
118處古蹟 7處已荒蕪
北市目前一共有118處古蹟,其中包括北投醫院、大同之家、自由之家、北投台銀宿舍、天母白屋、草山御賓館、內湖郭宅等7處古蹟都已荒蕪,保存狀況堪慮;其中4棟台銀所屬建物都已被列為報廢財產。
文化局表示,這7處古蹟所有單位必須提出修繕改善計劃,否則文化局將依法開罰,如果古蹟所有單位為公務機關,有關人員依法還將被移送公務人員懲戒。
籲中央立法 開放民間參與
廖咸浩表示,古蹟指定過程應充分尊重審議委員會的專業職權,也不應再把主管機關與管理維護者角色混為一談、刻意迴避維管之責。
有鑑於市府財政不足以支撐日益增多的古蹟與衍生業務,廖咸浩也呼籲中央能立法通過國民信託法案,讓民間各界實際投身古蹟保護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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