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侵女童 6年獸行換12年牢刑
母代照顧 兒逞獸慾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葉姓男子被控性侵害他母親代為照顧的1名小一女童,且獸行持續長達6年之久,使被害人身心受創,新竹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判決書指出,87年間,陳姓婦人因需外出工作,將當時就讀小學一年級女兒交給被告葉姓男子的母親代為照顧,葉某從一開始就強拉女童到房間或地下室,強脫衣物以生殖器摩擦她下體,此強制猥褻行為得逞多次。
90年起還頻頻強破女童口交,直到92年6月,後來已經就讀小學六年級的被害女童,向學校輔導老師吐露遭受長期性侵害,葉某獸行才曝光。
本案起訴移審新竹地院後,被告矢口否認侵害女童,辯護人還要求法官,排除被害人與妹妹以及小學輔導老師的證詞,事後法官認為,輔導老師沒有親自見聞,或經歷被害女童陳述的事實,且非專業鑑定人,因此排除其證詞,但被害人妹證詞則仍具證據力。
被害人妹 目擊作證
被害人指控,被告陰莖下側有1顆黑色痣,經法官勘驗照片相符,加上被害人妹妹證稱「曾看見被告和姊姊的下面黏在一起」,終使法官確信被告確有性侵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