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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既成巷道可望減稅
不讓騎樓獨享減免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騎樓可以減免課徵地價稅,既成巷道卻必須全額課稅?立委費鴻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邀集稅捐單位協調後,賦稅署認為這項規定不合情理,允諾由北市稅捐處報請財政部核示,應可望獲准減免地價稅,預估北市有六萬戶民宅受惠。
陳情多次終獲回應
北市稅捐處自92年起對以法定空地作為既成巷道的民宅所有權人,徵收地價稅,並要求所有權人需補繳87年以後的地價稅,由於北市15年以上公寓都有類似情況,引發許多民眾的不滿,住在北市延壽街的詹姓民眾因此聯合鄰居向市府、議會陳情,議員多次協調,北市稅捐處都不同意減免稅捐。
北市稅捐官員表示,由於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於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由於規定相當清楚,因此無法減免地價稅。
但立委費鴻泰、議員李慶元指出,同法第10條規定,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可以免徵地價稅,有建築改良物者則可依比例減徵,「連騎樓都可以免徵地價稅,為何既成巷道卻要課稅?」
經民代陳情後,賦稅署副署長游能淵表示,同屬私人土地,騎樓可以減免,巷道卻不能減免課稅,確實不合理,他將會報請財政部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北市以專案報請財政部核示,經同意後即可減免既成巷道土地的地價稅。
北市稅捐處指出,由於稅法邏輯出問題,基於稅負公平原則,財政部同意既成道路減免地價稅的可能性很大,估計北市有6萬戶所有權人有類似情況,北市稅捐處將會主動清查,不再追繳這些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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