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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給寺廟 應多留意

■ 林志忠

農曆新年將屆,又將進入國人到寺廟點光明燈祈福的旺季。對於國人不吝將大把鈔票慷慨捐輸給寺廟,以祈求神明庇佑,以獲心靈安頓與寄託的作法,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容忽視寺廟在處理香油錢是否公開透明,否則恐將成為冤大頭。

原因是,寺廟各項收入,例如香油錢、點光明燈或安太歲等費用,如係由信徒(眾)隨喜布施者,依現行法令規定,並無需課稅,而這些金錢一般均由寺廟管理委員會或執事會等組織負責處理,頂多開立收據給捐款人,如寺廟內部監督機制未能健全發揮,人謀不臧的弊端便會層出不窮。

因此,當民眾慷慨捐輸給寺廟時,應進一步探究,寺廟內部組織是否健全,帳目有否清楚,以及是否從事公益慈善或社會教化的事業,如此才能避免捐款淪為有心人士上下其手的囊中物。 (作者為南投縣政府宗教禮俗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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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3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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