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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島不宜建機場

■姜皇池

報載基於人道救援,並為維護主權以及確保海洋權益,政府決定於南沙太平島興建一千一十五公尺機場跑道。惟此決策尚有盲點,宜謹慎為要。

一、目前傷患緊急後送約需四十七至五十六小時,始能從南沙返台就醫;建立機場,可大幅縮短後送時間,似合情合理;然過去數十年駐紮至今,並無任何重大傷患因延誤就醫而「為國捐軀」,且從醫療目的純人道考量,鄰近之越南與菲律賓,更有利於醫療救助,直接求助該等國家才是正途。

二、決策者或以為建立機場後,台灣即能對遙處千里之海中孤島,給予源源不斷之後援。事實上,以台灣軍力目前唯一能到達該處之H130力士型運輸機而言,若遠端起釁,無其他防衛措施,強行前進,無異靶機。更何況若太平島淪陷,此機場反將賦予侵略者更優越之補給點,我軍更難奪回。

三、決策者或許以為在南海興建機場,可使各國重視台灣存在,對彰顯主權有所裨益。然深層思索,台灣遭排除於南海相關正式會議外,並非各國不知我國在太平島擁有最大駐軍,亦非不知我國主張擁有全部南沙群島;而是因中國蓄意阻絕,而我國又無力突破。從國際法表徵主權目的而言,目前我國的作為與主張已然充足,興建機場成效相當有限。

四、小島大興土木危害很多。因為太平島東西長一點三六公里,南北寬零點三五公里,面積僅零點四八平方公里,小島一旦設置機場,勢必嚴重破壞島上及周邊海洋生態,引發國際學界抨擊,使國際社會成員更加反感。

彰顯太平島主權方法很多,如建立海洋科學研究站、強化周邊海域調查研究等,不僅可強化經營管理,亦可獲得保育國際聲譽,應為且可為。然捨此弗由,興建機場非惟對主權爭執無所助益,更引發周邊國家疑慮、造成國際社會成員對我國環保意識與管理能力之質疑;這個機場可說「平日無大用,戰時不能用,倘有閃失,為敵所用。」未見其利,僅存其害,決策當局與立法諸公或許應再審慎思量。(作者為英國倫敦大學國際法博士、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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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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