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中倉儲掉包案 4人無罪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已三審定讞的基隆大中倉儲負責人林秀琴及員工等9人,被控護航私梟掉包蒜頭案,去年經士林地檢署重新偵查,認為林女等人是被徐文清等4人脅迫掉包,起訴徐嫌4人及保三小隊長傅明華,出現翻案曙光,但士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認為,徐嫌等人純為債務前往,傅員不涉偽證,判決通緝中徐嫌之外的4人均無罪。
檢方表示將提上訴
檢方表示將提上訴;本案判決認定,將直接影響大中倉儲案在高等法院的再審案成敗關鍵。
士院並查出,檢方指控徐文清等人掉包不成後,派蔡基生前往大中倉儲恐嚇林女一事,根本是林女私下找人要求蔡配合的說詞,蔡未曾到大中倉儲。
本案發生在89年的基隆海關,基隆刑警隊破獲私梟走私蒜種共9只大貨櫃,保管不易,交由大中代保管。
檢方認為,查扣當晚,徐文清(通緝中)率黃仕憲、李科佑持槍控制林女及員工,脅迫掉包;事後保三刑事組接獲線報,由副組長彭建維、小隊長傅明華帶隊查抄,傅員隱瞞部分事實,致林女等人被判刑。
認小隊長未涉偽證
判決指出,經交互詰問林秀琴、黃仕憲、李科佑等人,林女指控內容互有矛盾外,原咬黃仕憲涉案不放的李科佑,純為報復黃所作的不利供詞,審理中翻案釐清;至於黃、李等人雖在徐文清率領下前往大中倉儲,導因徐與林女的債務糾紛;至於傅明華被控偽證、誣告,合議庭認為傅未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