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自治蒙羞
■ 小良
台東縣政府演出了地方自治史上最荒謬絕倫的政治鬧劇。新科縣長吳俊立因為當選即解職,竟然使出閃電離婚的手段,以讓其前妻鄺麗貞擔任副縣長,繼續掌握縣府權力。
現在,吳俊立及其前妻仍然召開縣務會議處理公文,讓送公文的工友都不知應該將公文交給代理縣長的主秘賴順賢、吳俊立還是鄺麗貞。是問這樣下去,縣務要如何推行呢?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的縣市長由內政部依法解除職務,可以說是正當又合理。今日藍軍立委吃人夠夠,各種趕盡殺絕等等字眼都紛紛使用出籠,讓人看了搖頭嘆息。
在民間機構裡,貪污的員工都是必須即刻離職的。而掌握一縣資源的父母官品德操守自是該高於常人,方可為楷模。請台東縣的保皇黨,別再演出什麼俊立復辟的戲碼負嵎頑抗,因為最後傷害的還是基層民主與台東建設,讓台灣整體的政治更加沉淪。
(作者為高中實習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