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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 強抱檳榔西施被判刑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林姓男子,因買檳榔結識檳榔西施「小如」(化名),對她心生愛慕又錯以為對方也喜歡他,某日藉口聊天,侵入檳榔攤內強「抱」,以致被告強制猥褻。但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林某因病,對外界的判斷有問題,且案發時未對衣著單薄的被害人上下其手「揩油」,改論妨害自由之強制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新竹地院判決指出,林某長期罹患精神分裂症,對外界事物知覺、理會及判斷的能力均不如常人。

林某因平時偶爾會到「小如」所在的檳榔攤買檳榔,因此對「小如」產生好感。去年10月中,他見「小如」獨自顧店,以聊天為名,強行闖入檳榔攤內,並強「抱」她。嚇得「小如」尖叫、掙扎還摔倒,經路人聞聲,進入檳榔攤內搭救,林某才被獲報趕抵的員警逮捕。

判決書指出,檢警指控林某涉嫌強制猥褻「小如」,但經「小如」到庭作證,法官發現案發時「小如」穿著如比基尼般的上、下兩截式薄紗裙,但林某只是抱住她,並未故意碰觸其胸部,或在身體上亂摸、非禮;所以主、客觀都難認為林某有猥褻行為出現。

判決書也指出,林某罹病已經5年,連維持工作的能力都沒有,對現實的判斷力有誤差,以為「小如」和他聊天就是喜歡他,才會未經「小如」同意而進入檳榔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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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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