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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 中市每月抓400件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中市警方近日展開取締酒駕大執法,酒駕民眾遭攔檢時雖可主張有緩衝時間或是飲水漱口,但仍有民眾猛鑽小巷規避攔檢。警方強調,酒後反應力絕對會變差,一旦肇事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按中市警局交通隊的統計,市警局所屬的6個分局,每個分局平均1個月取締酒後駕車的績效大約在30至40件左右,若再加上交通隊、保安隊等外勤直屬隊,整個市警局每個月的取締績效大概都在400件上下,至於酒後駕車發生率最高的時段是凌晨1點到2點。
警方指出,許多駕駛人自恃克制力很好才會酒後駕車,殊不知只要有蛇行、闖紅燈或是任意變換車道等明顯交通違規事項,警方即會據此懷疑酒駕而逕行攔車盤查。有些駕駛人急著續攤加快車速,或擔心發生交通事故而放慢車速,這種急快或急慢的情形,都會引起警方注意。
不過民眾被攔下時,警方通常會以最後飲酒時間算起,給予15至20分鐘的緩衝時間,此外,駕駛人也可要求攔檢警方提供飲水漱口,此舉並非要讓駕駛人大量飲水以降低體內酒精濃度,主要是讓駕駛人能夠清除口內異物,真實呈現酒測值。
台中市警方取締酒駕案件時,也發生不少趣事,有人酒駕還肇事逃逸,被警方追趕查獲,竟辯稱是被飆車族追殺才逃逸;有人是大白天就喝得酩酊大醉,因不勝酒力,在等紅綠燈時,竟趴在方向盤上呼呼大睡,直到被員警叫醒後,察覺車內都是酒味,當場百口莫辯;還有情侶吵架,女方故意喝醉闖紅燈讓警方查獲,為了讓男友趕往警局探視,種種怪現象都讓員警感到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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