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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養豬場 中縣環局敗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你說我的豬場臭、還要罰我錢?我不服!」
採樣、檢驗有瑕疵
去年台中縣環保局取締林標貴養豬場因散發臭氣,處以10萬元罰款,林標貴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獲勝,台中行政法院法官表示,環保局要確定臭味,除了要有科學數據之外,在採樣、檢驗過程也都必須按照程序進行,判決台中縣環保局有違反程序的重大瑕疵,原處分應廢棄。
去年10月台中縣環保局依民眾檢舉,派員並會同某環保科技公司前往林標貴的養豬場稽查,在養豬場四周蒐集空氣採樣,「採樣」後帶回該環保公司,由「嗅覺判定員」(俗稱「聞臭師」)以科學分析方式,判定其臭氣濃度達79,超過「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的臭氣排放現值50,資料送到環保局後,依法開出10萬元罰款,並限期1個月內改善。
環局沒有全程監督
本案乍看之下,環保局應無任何錯失,但是林標貴與律師研究後發現,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如果「聞臭」的檢驗工作環保局委由民間專業公司執行,在「採樣、檢驗」過程中,都必須有環保局人員在場全程監督,且環保局委託前,亦需事先公告該民間公司或在新聞紙類上公布,但台中縣環保局顯未事先公告該民間公司,且該公司在「檢驗」時,也無環保局人員在現場監督,程序上不合法,他們不是質疑民間公司的檢驗過程有誤,但是開罰單是公權力行為,環保局人員未「全程監督」,如何確定民間公司有依標準方式進行聞臭檢驗?
原處10萬罰款撤銷
法官則認為,台中縣環保局確實未事先公告要委由民間公司進行檢驗,且檢驗過程也沒有派員全程監督,屬於重大瑕疵,原處分10萬元罰款應予撤銷。
小檔案 聞臭師:也稱嗅覺判定員
◎因為每一個人的身體、心理狀態會有起伏變化,因此每次進行檢驗前,要先篩選合格判定員。判定員必須經過5種基準嗅液(花香味、糖膠味、汗臭味、成熟果實味、糞臭味)測試,5種基準嗅液均判斷正確、且年滿18歲,即為合格「嗅覺判定員」。通常在這一關,有抽菸、喝酒、感冒、鼻塞、濃妝豔抹、噴香水者,統統會被淘汰。
在成為合格判定員後,任選6人進入有純淨空氣的隔離室,至少休息30分鐘後,以3人1組,第1組進入測定室,每人面前有3個氣袋,其中1個是在現場採樣回來的樣品氣體,經一定倍數的稀釋,假設是1百倍稀釋,如果第1組3人都能準確嗅出是哪1包,臭氣濃度暫訂為1百,有1人聞不出來,則減少稀釋倍數,重新再來;過程中若出現有1組3人都能聞出來,另1組以同樣濃度複驗,如果也都能聞出,此稀釋濃度即可判出臭氣濃度。
依這種方式一再提高稀釋濃度,如果稀釋低於50倍,2組當中還有判定員聞不出來,則臭氣濃度就是低於50。每一輪「聞臭」之後,判定員都必須進入隔離室休息一定時間,判定員在聞臭時不得交談。
(記者楊政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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