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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有仁續押三個月 並求處無期徒刑
〔記者鄭淑婷/北縣報導〕因涉及貪污案羈押看守所仍連任成功的鶯歌鎮長蘇有仁,昨天被板橋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具體求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千萬元,連帶起訴蘇有仁妻子蘇宋秀菊等33人,蘇有仁羈押4個月今天期滿,檢方在到期前,移送法院審理,今天凌晨,法官裁定繼續羈押禁見三個月。
檢方調查,鶯歌鎮公所每年編列工程經費約6億,加上縣政府各單位補助經費總計超過10億元,蘇有仁自上任後到今年8月為止,鎮公所發包的近百項大小工程,從委外設計、招標發包到材料各個項目,各廠商都必須給付不等比例的行賄費用, 估計蘇有仁不法所得超過一億元。
起訴書指出,鎮公所發包工程時,會事先指定設計監造單位、承包商,為避免非指定廠商投標成功,投標日當天指使鎮代吳坤池、當地黑道份子邱德發、陳順益等人,在鎮公所發包中心外暴力圍標,阻止非指定廠商進入,如設計監造單位、承包商順利得標後,得分別給付20%至40%、6%至15%費用。
起訴書指出,蘇有仁還要擔任白手套的設計師顏志和,在設計工程時,事先指定使用特殊材料、規格,並浮編材料單價製造出索賄空間後,便要求得標承包商向指定材料商購買材料,獲利的材料商必須給付工程底價65折的20%到30%,蘇有仁也趁機出清昔日經營的九龍窯業所庫存的30萬箱磁磚。
起訴書指出,為免弊案曝光,蘇有仁提撥部分賄款給鎮公所相關承辦人員,全案涉案人牽連複雜,除蘇有仁,檢察官連帶起訴設計師、承包商、材料商與涉嫌暴力圍標、洗錢等共33人,其中擔任白手套的設計師顏志和、建設課長李立仁,分遭具體求處18、14年有期徒刑。
蘇續押三個月 新縣長指派鶯歌代鎮長
〔記者鄭淑婷、何玉華/北縣報導〕蘇有仁4個月羈押到期,連同與他同案羈押的另11名被告,昨天一併被移送法院裁定是否繼續羈押,今天凌晨,法官裁定繼續羈押禁見三個月。
法官昨晚也裁定,一併在押的11人中,顏志和、陳順益、李立仁繼續延押,其餘8人均交保,其中蘇有仁之妻蘇宋秀菊以200萬元交保。
台北縣政府民政局承辦人員楊連壽表示,蘇有仁如獲交保就暫無代理問題,如繼續羈押至明年3月1日無法就職,究竟該改選或是由縣長指派人選「暫行」鎮長職務,將請示內政部。
蘇有仁繼續遭到羈押,如果趕不及明年3月1日的鎮長宣誓就職之前獲釋,就面臨誰來執行鎮務的問題,就職前的這段羈押期間,蘇有仁仍可向高院提出抗告。
不過法官指出,蘇有仁涉及的貪污案,屬於10年以上的重罪,院方如果在一審判決前,持續羈押蘇有仁,加上地方制度法裡規定,地方首長如涉及貪污案,一審判決有罪後就必須停職,因此蘇有仁最後能否就職還是個問題。
目前鶯歌代理鎮長張邦熙,將在本月19日代理期滿,蘇有仁如果無法宣示就職,鶯歌馬上面臨無鎮長狀態,屆時要以改選或是由新縣長指派「暫行」鎮長職務,將請示內政部決定。
在押仍連任 蘇有仁:選票證明清廉
〔記者鄭淑婷/鶯歌報導〕蘇有仁昨晚被移送法院審理時,大聲喊冤辯駁說︰「我是最清廉的鎮長,鶯歌鎮民已用選票證明我的為人。」
檢調單位以貪污罪嫌起訴蘇有仁,起訴書指出,蘇有仁貪污超過一億元,蘇有仁昨天反駁表示,檢調認為他貪污是為償還擔任縣議員期間欠下的債務,說他貪污上億元,但檢調為何沒查這些錢到哪去了?他當上鎮長還賣了4棟房子,如果真的貪污,還需要賣房子嗎?
至於遭到指控要廠商使用九龍窯業磁磚,趁機出清磁磚存貨,蘇有仁解釋,廠商來接洽時,原本他要妻子蘇宋秀菊不能賣,但是廠商堅持要,因為廠商認為同樣的東西,其他窯場賣得貴很多,檢調怎可說他是趁機出清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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