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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7日星期六 友善列印
【社論集錦】

透過釋憲解決NCC的爭議及怪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尚未正式成立,風波不斷。在組織法審議階段,立委曾為其組成方式,特別是委員的產生,在國會殿堂,大打出手,傳為國際笑柄。本週,審查委員會剛投票產生NCC委員名單,未待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已有委員感受黨派陰影及審查過程遭愚弄而拒絕被提名。

一個以獨立自主、公平正義為各方期許的機關,尚未成立之前,即因其組織法審查、機關定位、委員產生而發生偌多爭議,其來有自。於國會居多數的泛藍立委,為了所屬政黨得以主控NCC,假超然公正之名,打造一個前所未見、全球唯一的政府獨立機關模式,是爭議之源。

泛藍政黨這麼做,是由於包括廣電媒體在內的新聞事業,一向被其視為禁臠,也是它重新奪回執政權所不可或缺的工具。同時,趁獨立機關組成之際,復挾其國會多數以立法權襲奪行政權,讓NCC不歸行政院節制。這種如意算盤,在泛藍政黨而言也許是一箭雙鵰,卻種下號稱超然公正的獨立機構,尚未成立即被赤裸裸以政治力干預的絕大諷刺。

從基本屬性說,NCC是行政機關,並且以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CC)為師法模式。但是,NCC組織法有關委員提名及審查、預算的取得,卻七拼八湊,與FCC大異其趣。以委員產生方式為例,FCC委員由行政部門提名,經國會同意。這種採合議制獨立機關成員的任命,按我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亦應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但是,NCC委員的產生,其組織法卻規定在行政院提名之前,先採德國方式由政黨依比例推薦人選,再援公共電視模式由政黨比例組成審查會票決名單,行政院只能按名單提名。這種形式上雖不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實則採行大雜燴的安排,泛藍政黨無非想利用其國會多數,將其以政治力干預審查會所產生的名單,強迫行政院照單全收。

除了委員產生過程充滿政治鑿痕外,NCC的機關定位也很離譜。由於組織法未明文把NCC置於行政院之下,使得它與同為獨立機關的公平交易委員會,頗有不同,甚至成為憲政怪物。基本上,NCC是行政機關,卻未屬政府五權之中的任何一權,而且未明定應向誰負責。這種制度設計的怪異,使得NCC成立之後所提的行政命令,不知是否須經行政院審查核可?其所做的行政處分若當事人尋求救濟,究應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抑或直接訴諸高等行政法院?做為獨立機關,NCC可否向立法院直接提出立法及預算案?此外,NCC與行政院公平會等其他機關,在處理相關業務時,係以何種身分協調,亦未可知。

這一前所未見的機關組織模式,說穿了就是泛藍政黨刻意經由主導NCC而侵蝕行政權的陽謀。這種野心,在上週舉行的委員審查過程,顯露無遺。根據公開的投票紀錄,屬於泛藍政黨的審查委員表面行禮如儀,其實演戲的成份居多,三輪投票先集中支持自己人,再以其過半票數替泛綠決定推薦出線人選。如此只問政治立場,不究專業的審查過程,即連上榜的清華大學電機系主任呂忠津亦一眼看穿而深感受到愚弄,決定拒絕被提名。

泛藍政黨這般透過立法院侵奪行政權的憲政亂象,必須受到譴責,公眾應該鳴鼓而攻之。執政當局亦須經由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途徑,釐清政府權力分立及制衡的真諦,以阻絕NCC此一憲政怪胎運作必生的負面效應,並斬斷泛藍政黨破壞政府分權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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