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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狼爪被通緝 補辦護照落警網
性侵女童 判刑6年
〔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男子蕭志昌因意圖性侵國小女童被判6年有期徒刑,卻拒不到案被通緝,警方雖積極追查,但因蕭某四處躲藏一直找不到。不料,蕭某昨天因護照遺失,自己跑到基隆市警三分局偵查隊申辦補發事宜,被眼尖的幹員一眼認出,馬上將蕭逮捕歸案。
蕭志昌(43歲)91年間涉嫌在基隆市八堵路1巷住處附近,強押1名國小五年級女生進入竹林予以猥褻,並意圖侵害,幸女童呼救,附近居民及時趕到,蕭某才未得逞。
蕭某到案後,檢察官屢次傳訊蕭某都拒不出庭,因此在今年1月間被地檢署通緝,後來被警方逮獲歸案,但蕭交保後又逃逸無蹤;全案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判處蕭某6年有期徒刑,蕭某拒不到案執行,地檢署因此在11月再度發布通緝。
轄區市警三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初殿臣為查緝蕭某到案,數度到其住處及可能落腳處查訪,因蕭某四處藏匿而無所獲。不料,就在警方積極追查時,蕭某因護照遺失須辦理補發,昨天竟自投羅網,跑到市警三分局偵查隊。
辦護照補發 被識破
當時初殿臣正好就在辦公室,見蕭某自動上門,先不動聲色請同仁辦理護照遺失相關手續,在查明對身分無誤後,當場將蕭某逮捕。
蕭某見事跡敗露,一度還佯稱已自行到地檢署報到,且因案件上訴中,才獲交保在外。但警方向地檢署查證,蕭某根本從未到案,依法將他解送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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