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內線交易 櫻花張判1年2月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灣櫻花公司前董事長張宗璽,在91年間因轉投資的雅適公司及中國華南廠虧損累累,擔心影響當年櫻花公司股價,竟自行拋售股票,涉嫌內線交易,台中地院判處1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張宗璽為上市的台灣櫻花公司前董事長,91年間因發現旗下雅適公司、中國華南廠虧損連連,加上其他損失,總計虧損4億9千多萬元,擔心虧損將使台灣櫻花財報轉盈為虧,消息傳出後更會造成櫻花股價應聲下跌。
被告張宗璽為了私利,竟指示財務人員自同年11月14日起,連續出售個人、家屬及人頭戶的持股376萬多股,股票脫手後,至91年12月13日才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市觀測站」公告,將原預測的盈餘1億2千多萬元,更新為虧損4億9千多萬元。
虧損消息公布後,櫻花股價連續10日跌停,且呈現價跌量縮,股價由每股11.85元,跌至8.9元。張宗璽則至少獲利4789萬元。
因張宗璽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1年2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