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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丈姦姪姑幫兇 均求重刑
〔記者林俊宏/土城報導〕板橋地檢署偵查台北縣15歲寄居少女,慘遭陳姓姑丈性侵害案時,發現陳嫌妻子不但知情隱匿,每回性侵後,還向丈夫收取2000元不等費用,並脅迫被害人簽下合約書,要求封口,檢方認為陳姓夫妻惡性重大、有違倫常,依強制性交罪嫌,分別將兩人具體求處無期徒刑及15年有期徒刑。
少女寄住姑家 慘遭性侵
涉嫌逼迫姪女與自己丈夫性交的女子,其位於台北縣的住家,昨天無人在家,鄰居對這戶人家沒有什麼印象。
檢方表示,被害少女1年多前,因父母欠債遠走他鄉,輾轉從南部鄉下被安排到台北縣的姑姑家中寄住,直到今年9月開學,校方發現被害人舉止異常,經輔導後,赫然發現她1個月前慘遭姑丈多次在家中蹂躪性侵,檢方則根據被害人證詞及驗傷證明,將陳嫌聲請羈押獲准。
姑為錢 強迫姪女性交
檢方深入調查後,發現少女遭性侵害案情並不單純,由於被害人姑姑並無一技之長,生活開銷多仰賴丈夫提供金錢,今年8月,陳嫌妻子向丈夫討錢時,陳嫌見被害人年幼可欺,竟心生歹念,要求妻子讓他與姪女發生性關係。
檢方指出,被害人姑姑為求金援,選擇軟硬兼施並逼迫姪女進入房內與陳嫌做愛,過程中,少女雖不斷哀求,陳嫌仍以霸王硬上弓姿態予以姦淫得逞,事後還拿8000元給少女,並要她把錢交給姑姑,隨後又密集以相同手法及2000元代價,連續4次強姦姪女。
檢方表示,陳姓夫妻矢口否認強逼姪女賣身,但合約書中載有不得對他人透露性愛過程等內容罪證明確,檢方認為兩嫌毫無悔意,依法具體求刑,被害少女則委由社福團體協助安置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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