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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商銀松山分行監守自盜案 女襄理涉洗贓2千萬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遠東商業銀行松山分行女襄理田家宇利用匯差侵占公款案,經清查資金流向,發現她在11月底,暗中由香港轉匯兩筆合計2千餘萬元台幣至中國某銀行,匯入帳戶是她在中國工作的丈夫李佳翰所有,藉此讓贓款從台灣「蒸發」兼洗錢。
田女因涉案已停職,昨天回公司配合查帳,田女母親受訪指出,女婿是北縣蘆洲望族,此筆款項應是李家請女兒匯往中國,並無不法。田女母親還說,女兒3年前生下兒子,李家非常高興,給了1千萬元「賞金」,前天,李家還拿來贈與款項的證明,「女兒不需要污錢,檢察官會還我們清白」。
惟據悉,田女已坦承從今年初開始利用人頭戶侵吞公司匯差,全部金額約有1千萬元上下,至於款項都用來買LV名牌及玩樂,但行方查帳至今,認為被侵吞金額至少有3至5千萬之譜,雙方有極大差距。
檢方目前已查出,田女利用包括父母、兄弟及3歲兒子等人的名義,在遠東銀行開立6個帳戶,作為買賣美金、紐西蘭幣、日幣及德國馬克等外幣的人頭戶,行方為方便操作外匯,給予主管匯兌優惠權限,田女因此在買賣外幣時虛報匯率,由於匯率每日浮動,察覺不易,她再從中詐取匯差。
遠銀提供給檢方有關田女資金流向,確定田女在今年11月底,共分兩筆匯出合計2千餘萬元台幣至香港匯豐銀行,緊接著再轉匯至中國上海某銀行,至於匯入的帳戶,正是田女在中國經商的丈夫李佳翰所有。另外,也有10餘筆較小額資金轉入親友的帳戶中。
人頭戶炒匯 害到自家人 3歲兒成被告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遠銀女襄理田家宇利用家人名義,開立人頭戶炒匯,賺取不法匯差,此舉害了全家人,其中,田女的3歲兒子因為也是人頭戶,被銀行認定是本案共犯,目前也成為背信案的被告之一。
針對沒有行為能力的3歲娃兒,卻成了背信案的被告,檢方證實,田女的3歲兒子確實捲入此起背信案中,不過,由於銀行提告,因此,他算是他字案被告,全案轉列偵字案後,不會將他列入被告。
據悉,田家宇是以公司要衝業績為由,要求家人都到遠銀開戶,除了父母、3歲兒子外,她分別住在桃園及台北縣的大哥、二哥也都成了人頭戶。
對於孫子成了被告,田家宇的母親相當不以為然,他說,日前一家子都出庭,但小孫子因為要上幼稚園沒有去,檢察官也沒說什麼,小孫子在遠東銀行開戶,是因為他在中國工作的父親會定期匯錢給他作為教育基金。這筆錢跟此案根本沒有任何關係,不知道為何銀行要告小孫子。
不過,銀行方面則認為,田女的3歲兒子帳戶內,確有不明資金進出,因此才會一併提告,並凍結戶頭,不過,由於他年紀太小,是由法定監護人開戶,因此,近日將主動撤銷告訴。
任職逾10年 損失金額恐破億元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遠銀女襄理詐取匯差案,經遠銀內部調查,發現單是今年10、11月兩個月的帳目,田女詐得匯差即近千萬元,由於田女在遠銀負責買賣外匯業務超過10年,固定客戶數逾百人;業界相關人士說,若依此往前整個查下去,不排除損失金額可能破億元。
全案爆發後,田女一度否認詐取匯差,不過,在公司帳及個人帳兜不攏,及人頭戶資金流向無法說明清楚下,田女不得不坦承犯案,不過,她始終強調,僅犯案數月,不法所得僅止於近千萬元。
田女說法是,為防被發現,先前買賣外幣的金額不多,進出匯市也不敢過於頻繁,也因此,賺取的匯差有限,是在近幾個月來才開始大筆操作,但才沒幾個月就被逮獲。
不過,行方持懷疑態度,原因是遠銀僅查近兩個月帳目,發覺田女所賺匯差已近千萬元,似乎不太可能全部套出的贓款數「剛好就這麼多」,故目前仍然在持續清查中。
由於田女的公司帳上看起來沒什麼異樣,也沒有傳出客戶損失,至於究竟銀行損失多少匯差,必須透過完整的對帳清理之後,才能查個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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