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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協商 立委盼條件再放寬

最低應繳金額比率 立委促提高至20%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立法院財委會立委一行,昨日前往銀行公會「視察」,針對銀行公會緊急端出的債務協商還款條件,立委要求不可對已逾期者的協商設限,並要求未來需將最低應繳金額由現行的2%提高至20%,且訂定個人的最高無擔保放款額度,要求公會須在今日傍晚6點前行文財委會,做為明日朝野協商的依據。

據了解,經過了長達6、7個小時的協商,銀行公會信用卡委員會的代表,無法接受最低應繳金額提高至20%,將此燙手山芋丟給今日的理事會,由理事會再行討論。

為了不讓立委修法降低利差至10%,銀行公會可說卯足全勁,以滿足立委的要求,除了針對「正常繳息或逾期未達30天、負債比逾25倍」的民眾,提供最低年息3.88%的優惠償債利率;逾期超過30天、負債比逾25倍的民眾,公會更同意給予免收違約金、免收利息的分期還款優惠。

雖然對於銀行公會昨日提出的方案,立委必無太大的意見,但立委仍對銀行業者現行的經營方式,有無調降利率的空間存有疑慮,也認為銀行不該將逾期30天、負債比小於17倍的民眾,排除於債務協商機制。

對於立委質疑,銀行公會理事長鄭深池指出,希望立委能給予銀行1年的時間,藉由協商機制將舊卡的債務處理掉。至於未來的信用卡相關業務,公會希望能以「負債比22倍」為上限、並研究提高最低應繳金額等方式規範,避免民眾再度掉入負債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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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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