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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涉斂財案 5人再判無罪
纏訟9年 2度判無罪
〔記者孫友廉、鍾麗華/台北報導〕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涉詐欺案,一審於92年9月間宣判負責人洪石和、游美容夫婦等5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經高等法院2年多審理,昨天上午認為無法證明洪某有借「養小鬼」等怪力亂神詐欺取財,及有意逃漏稅,檢方沒提出任何新事證,因此駁回上訴,再判5人無罪。
當審判長溫耀源說出判決結果,全場滿滿的太極門弟子立即歡呼,喊「YA」,惟遭審判長制止。
替洪石和等5名被告辯護的4名委任律師同屬太極門弟子;昨天宣判,都身穿太極門制服到庭聆判,沒穿律師袍,經說明後,法警還是勸說律師應要穿律師袍,避免誤會。
自救會長將上訴
太極門自救會會長屈惠英走出高等法院外,將六法全書撕毀、丟棄,表示無法接受此判決結果,而只要她沒有死就會上訴。
太極門養生氣功學會掌門人洪道子感謝司法還給太極門公道與正義,並感謝各界的鼓勵與肯定;太極門辯護律師薛松雨則表示,本案經過9年多纏訟,一審判無罪,二審再次無罪,可證被告們的清白;宗教清流促進會理事長尚潔梅認為,這不能用平常心看待,司法機關應有一番省思。
台北地檢署86年4月間起訴全案,認為洪石和等5人利用假學歷、傳授氣功等方式欺騙學員,收受所謂敬師禮金、販賣氣功服等等,高達33億多元,涉及逃漏稅捐8億多元,被害人更有1877人。
無法證明有人受騙
高等法院指出,洪石和所擁有的學歷證照,雖未經教育部認可,但都是該學校發放無誤,或有武術大會錄影帶、神功照片等,但無法證明有人因此受騙;又所謂「潛能開發」,有人認為有效,有人認為無效,由於涉及學習態度與效果,合議庭表示,不能就此認為屬虛妄詐術。
至於洪石和收受學員學費或敬師禮金等,是否應繳稅,高等法院認為應由稅務機關、行政法院定奪,檢方無法證明洪某等有意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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