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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悲歌 老翁熟女 有情人難成對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一對年齡懸殊、差距30歲的同居男女,昨晨遇警盤查時,被發現兩人都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遭法院通緝的逃犯;70歲的陳姓老翁與肢殘的40歲李姓女子說,他們因為無工作能力,才到中國「假結婚」,孰知為了6萬元雙雙吃上官司,成為一對「鴛鴦通緝犯」。
警局內,陳姓老翁呵護肢殘且行動不便的李姓女子的行為,一度讓警探起疑,發覺兩人分明各自婚嫁,怎能同居10餘年,仔細一看,原來兩人不僅同涉同起「假結婚」案件,而兩人的配偶也是同案通緝中的被告。
陳姓老翁表示,3年前,孫姓主嫌以「免費遊大陸可獲3萬元」補助,吸引、招攬無配偶、而有意願與中國地區男女「假結婚」之單身男女或遊民至大陸地區辦理假結婚。
當時他與李女皆無婚約關係,兩人為了賺6萬元薄利,於91年9月間與27名台灣男女共赴中國,旅遊期間,由人蛇集團人士代為辦理結婚證明書後,10月一行人即先行返台;他只知道自己娶了「江華金」,李女則嫁給「王彪」。
之後辦理中國新郎新娘聲請來台「探親」或「團聚」的後續事宜,全由人蛇集團份子跑件,來台後更由集團在台成員完成對保等手續,他們皆未經手,詎料,人蛇集團的成員遭調查局盯上,返台後一一落網,也害他們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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