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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妻假戲真做 真假老公簽契約
〔記者彭日鏡/橫山報導〕新竹縣橫山警方昨天查獲一名中國渡犯陳友芳,經追查,發現他與妻子丁金嬌先在中國離婚,讓丁金嬌假結婚來台,再協助陳友芳偷渡來台打工。陳友芳還與妻子的假丈夫簽定「不可假借夫妻之名,行夫妻之實」的契約,令承辦員警哭笑不得。
大陸女用假結婚來台
警方調查,37歲的陳友芳家在中國福建省,與妻子丁金嬌在中國結婚並育有3名子女。2年前,夫妻認為中國生活困苦,因此協議離婚,由31歲的丁金嬌以假結婚方式來台打工。
丁金嬌來台後,透過各種關係在2個月前協助陳友芳偷渡來台,並在妻子安排下在竹北市一處工地擔任水泥工,每天工資1700元,每半個月即把所得交由妻子寄回中國。
怕假夫妻行夫妻之實
橫山警方昨到竹北查獲陳友芳,並在他身上起出一張內載有「丁金嬌與假先生法律上是夫妻,在實際生活中應以兄妹相稱,不可藉故性騷擾」的契約書。
真老公憂戴綠帽立約
陳友芳坦承,他是因為怕「戴綠帽子」才立此契約書。偵訊後,陳友芳被依違反兩岸人民條例移送法辦,至於丁金嬌至今仍未回台,警方將等她回台後再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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